柳州工商为商场免费停车纠纷开“药方”
- |
- |
在商场消费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享受商场的免费停车。近日,广西柳州市一位消费者达到了商家的购物要求标准,却无法享受“免费停车”,引发了消费纠纷。柳州市工商部门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
5月31日早上,柳州市民何先生开车前往该市广场路某商场购物,该商场停车场入口处提示“购物满68元可免费停车3小时”。何先生在商场购买了1000多元的商品。当他在停车场出口处把购物小票递给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要更换停车券才能免费停车。
为了不影响其他车辆,何先生只好交了8元停车费才被放行。事后,何先生越想越觉得商场的做法不合理,因为他并没有看到提示说必须拿购物小票更换停车券才能享受免费停车,便投诉到柳州市工商局。
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指出,该商场的行为已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商家的过错导致消费者交纳本不该出的费用。在随后的调解中,商家向何先生进行道歉,何先生则放弃了要求商场退还停车费的权利。
12315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家推出的购物满一定金额可免费停车的举措,对吸引客源以及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有着积极作用,但商家在落实这一举措过程中还存在瑕疵。建议商家的免费停车政策不应再设置前提条件,或者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如何更换停车劵,既能让消费者真实感受到便利,也能杜绝纠纷发生。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
- 2016-11-15商家擅改价签 全额退款
- 2016-11-15半价促销不实 赔偿500元
- 2016-11-15美容培训关门跑路 工商调解退款5.9万元
- 2017-10-31销售假冒淋浴房 商家赔偿三倍
- 2016-11-14虚构旅馆骗人钱财 市场监管局调解退款
- 2017-10-18柴油掺水致渔船损坏 江苏滨海县6小时调解
- 2016-11-30监控视频缺失19分钟 消费者在五星酒店丢手机成迷
- 2017-10-18宣传乳胶床垫出现塌陷 商家按原价置换新品
- 2016-11-30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负担 汽车销售公司被罚3000元
- 2017-10-23电动车自燃 工商调解获赔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