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虚假广告 重庆一汽车4s店被罚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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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友都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友汽车公司)通过微信,宣传沃尔沃v40款汽车具有遥控空调功能,实际上该款车并无此功能。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认定其为虚假宣传,11月2日对其处以行政罚款19万元。
7月3日,万州区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吴先生举报,万友汽车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沃尔沃2016款v40天生与众不同,一键遥控完成车内预冷与预热,利用沃尔沃on call随车管家手机app,您可以提前远程启动引擎,让恒温控制系统将车内温度调整到上一次设置温度”,但该车实际并无此功能。
7月18日,举报人向万州区工商分局提供了部分证据,证实该举报属实。
7月19日,万州区工商分局认为该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立案调查。
经查明,万友汽车公司在万州地区设有沃尔沃汽车4s店,其经营项目为: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等。2014年9月18日,万友汽车公司签订《微信平台认证服务协议》,申请注册重庆万友都成沃尔沃4s店微信公众号wanyouducheng-volvo。万友汽车公司在未经内部审核、批准,且沃尔沃2016款v40加装“volvo on call随身管家”后不具备“提前用手机远程开启空调”功能的情况下,于2015年8月28日在自建的微信公众号wanyouducheng-volvo上发布“沃尔沃2016款v40”广告。
另外查明,消费者吴先生基于对这一涉案广告的信赖,于2015年11月29日向万友汽车公司预定了沃尔沃2016款v40,并支付6000元要求加装“volvo on call随身管家”。但吴先生于今年4月1日接车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所购车辆中“volvo on call随身管家”无法实现“提前用手机远程开启空调”功能。
万州区工商分局认为,万友汽车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的广告内容,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商品的功能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虚假广告。11月2日,万州区工商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罚款19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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