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近3年未办产权证 起诉后才知小区未验收
- |
- |
开发商新建的楼房,承诺收房一年内办产权证,业主苦等近3年开发商也未给办产权证,而且开发商还违规收费。日前,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房产消费纠纷案,经审理,涉案小区未验收不具备办理产权证资格,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违约,支付消费者违约金,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各项费用。
2013年7月,消费者关某花了27万余元,购买了黑龙江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禹泰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365日内,为业主办理权属登记。2013年11月,业主开始收房,在交钥匙时,禹泰房地产公司代收了燃气费2300元、收取了房产证契税8285.22元。
今年1月,小区收房近3年,禹泰房地产公司仍然未给业主办理产权证。关某认为,禹泰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已经属于违约。多次与禹泰房地产公司协商无果后,关某将禹泰房地产公司起诉至延寿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禹泰房地产公司返还代收的燃气费、房产证契税,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和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禹泰房地产辩称,房产证现在还无法办理,燃气费应该是燃气初装费,禹泰房地产公司是代燃气公司收取的,不同意给付。产权契税是为了防止客户不办理房产手续才收的,如果消费者可以把开发商预先给付银行的10%贷款保证金补回来,禹泰房地产公司可以退还。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禹泰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禹泰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证已构成违约,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本案中消费者所购买的房屋未验收,尚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故对消费者要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燃气费的问题,禹泰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应为天然气入户安装费,根据合同约定燃气进户安装费应由出卖人承担,故禹泰房地产公司应予以返还。对房屋契税的问题,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故禹泰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契税应予以返还。
法院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禹泰房地产公司支付消费者违约金2761.74元,返还天然气入户安装费2300元、返还代收契税8285.22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
- 2016-09-12拆过的苹果手机凭什么不修
- 2016-09-14北京两款nba毛巾偷工减料 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 2016-10-13阳澄湖大闸蟹“真一假十”? 专家:80元是成本价
- 2016-10-20booking预订的酒店脏乱差 平台和酒店拒退款
- 2016-10-17如何证明欺诈 三倍索赔note7有戏吗
- 2016-10-13食杂店售假药 经营者获刑并处罚金千元
- 2016-10-20成都9家房地产商被通报处理 其中3家哄抬房价被罚
- 2016-10-17重庆一物业公司强收出渣费被罚3万元
- 2016-10-13住建部通报杭州深圳楼市散布谣言案例 要求各地严处
- 2016-10-17华联超市在售米老头不合格 大肠菌群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