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线留漏洞跑水 供热公司被判赔损失-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供热管线留漏洞跑水 供热公司被判赔损失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7-22 15:21:08
供热公司在维护供热管线时,在消费者家中留下“开放管口”不告知用户,导致用户家在供热试水时被淹,供热公司以该管线是消费者私自改装为由,拒绝赔偿损失。日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供热公司对供热管线维修义务,故判决供热公司对消费者家中的跑水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王女士介绍说,2015年9月30日,她发现自己家中被水淹了半尺多深,屋内铺设的地板和生活用品全都被泡。发现家里跑水后,王女士立即拨打了供热公司的电话。供热公司工作人员查看后,确定是由于王女士家中一组暖气管旁边,有一个3.3厘米粗的开放管口,于是立即关闭了供热阀门。
王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每年都按时缴纳热费,这次跑水给其家中造成万余元损失,而且房子也不能住人了,全家人在外租房住,家里直到当年11月24日才恢复供热。之后,她多次找到供热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并退还供热费,但始终无人出面解决。
在王女士给记者提供的视频和照片中,记者看到,王女士的家中凌乱不堪,地板也都鼓起来了,墙上壁纸也有污渍。
王女士家中好好的暖气为什么会有开放管口呢?王女士告诉记者,2015年5月,因为楼下天棚有轻微渗漏,供热公司怀疑是她家的一根进户供热铁管有砂眼,要求更换这根管线。为了日后维修方便,供热公司与她商议,将屋内吧台下的一组与主管相连的暖气挪了出来。完工后,王女士要求对暖气进行压力测试,遭到供热公司维修人员的拒绝。
“2015年9月6日,供热试水时发现吧台下漏水,我立即拨打供热公司的维修电话,维修人员到场后未进行任何维修,只是关闭室内供热阀门了事。”王女士说,事实上,供热公司在更换管线时没有将施工遗留的供热管线残端封堵,9月30日暖气正式上水,大量的水从遗留的漏洞跑出。
供热公司不认可王女士的说法,认为王女士家中跑水的供热管线是其私自改装的,工作人员当时已告知王女士自行处理,否则后果自负。2015年9月30日前供热管线已经上水,供热公司已将王女士家中的供热阀门关闭了,当天室内的跑水是从残留的暖气管中流出,是由于王女士私自打开供热阀门造成的,责任在王女士自己。
在与供热公司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2015年10月,王女士将供热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供热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由产权人负责。法院查明,王女士已按时缴纳供热费,供热公司与王女士之间的供用热力合同关系成立。供热公司在对王女士室内供热设施改动维修时,未将管线残端封堵,也未告知王女士未封堵的后果及禁止事项,致王女士财产浸泡受损、房屋不能居住,应由供热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供热公司赔偿王女士各种经济损失1.7万余元,并返还消费者热费550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