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 暨消费维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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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消法》,集中社会力量和智慧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改革创新,提高消费者协会维权工作法制化、专业化水平,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暨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成立大会于2014年10月10日在西安召开。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党组书记薛华、副局长郑成瑞、副巡视员吴凯,省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受聘的专家、律师,各市消协及西安市部分县区消协秘书长等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图为成立大会会场
会议由省工商局副局长郑成瑞主持,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同志宣读了《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决定》、《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的决定》。会议向受聘的43名专家、43名律师颁发了聘任证书,受聘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兴运,受聘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窦醒亚分别代表专家和律师发言。
图为大会主席台全景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多年来,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消费领域出现新的特点和趋势,众多消费纠纷伴随着各种新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发表重要讲话
兴消费模式不断出现,消费纠纷调处的难度随之增大,各级消协组织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不能满足消费者要求,特别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重点消费领域专业知识等方面还存在力量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协会职责,成立省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是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深化消费者协会工作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 在于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薛华出席大会
王局长强调,省消协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律师团的成立,就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贯彻落实以新《消法》为核心的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落实《消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基本要求,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能。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的成立,有助于化解消费争议,有助于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助于推进维权法制化建设,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省工商局副局长郑成瑞主持会议
王局长要求,受聘的各位专家和律师,以无私奉献精神和专业学识特长,主动投身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业中来,成为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的重要力量,对做好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要认真研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积极探讨消费领域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特别是针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在消费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对消协拟发布的消费警示、消费提示进行指导;对有关重大、疑难以及典型消费者投诉案件提供专业利来app的技术支持、部门间协作以及调解斡旋;二是对消协组织的重要维权活动提供咨询、指导。新成立的律师团要为全省消协系统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法律支持,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参与由省消协组织的对消费领域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研究;指定消费维权律师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消协授权以律师团或消费维权律师名义通过媒体发表观点;三是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通过参与消协对消费者、经营者进行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参与有关消费者投诉案件的调查、调解,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为受损害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或支持消费者协会进行公益诉讼。
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宣读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律师团成立的决定
王局长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履行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者增强科学理性消费和权益自我保护的能力,坚决打击危害市场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要认真解决专家和律师成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是要实实在在地面向专家、律师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建立与专家、律师成员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有关制度,为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是充分尊重专家和律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倾听社会反映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并向各级工商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不断提高消费者协会工作水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图为省局领导为受聘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图为受聘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主席台接受聘书
王局长强调,新《消法》赋予了消协组织多项公益职责,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一定要把握住改革的机遇与挑战,更好地发挥职责作用、更好地强化消费维权队伍建设,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全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基本形成了司法、行政、消费者组织、媒体和互联络监督的五大维权体系,使我省消协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社会影响不断提高。我们一定要借助这个有利的立体维权台,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再立新功,为推动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 浏/文 张 波/图)
图为成立大会会场
会议由省工商局副局长郑成瑞主持,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同志宣读了《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决定》、《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的决定》。会议向受聘的43名专家、43名律师颁发了聘任证书,受聘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兴运,受聘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窦醒亚分别代表专家和律师发言。
图为大会主席台全景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多年来,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消费领域出现新的特点和趋势,众多消费纠纷伴随着各种新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发表重要讲话
兴消费模式不断出现,消费纠纷调处的难度随之增大,各级消协组织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不能满足消费者要求,特别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重点消费领域专业知识等方面还存在力量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协会职责,成立省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是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深化消费者协会工作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 在于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薛华出席大会
王局长强调,省消协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律师团的成立,就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贯彻落实以新《消法》为核心的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落实《消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基本要求,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能。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的成立,有助于化解消费争议,有助于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助于推进维权法制化建设,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省工商局副局长郑成瑞主持会议
王局长要求,受聘的各位专家和律师,以无私奉献精神和专业学识特长,主动投身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业中来,成为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的重要力量,对做好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要认真研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积极探讨消费领域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特别是针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在消费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对消协拟发布的消费警示、消费提示进行指导;对有关重大、疑难以及典型消费者投诉案件提供专业利来app的技术支持、部门间协作以及调解斡旋;二是对消协组织的重要维权活动提供咨询、指导。新成立的律师团要为全省消协系统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法律支持,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参与由省消协组织的对消费领域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研究;指定消费维权律师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消协授权以律师团或消费维权律师名义通过媒体发表观点;三是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通过参与消协对消费者、经营者进行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参与有关消费者投诉案件的调查、调解,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为受损害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或支持消费者协会进行公益诉讼。
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宣读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律师团成立的决定
王局长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履行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者增强科学理性消费和权益自我保护的能力,坚决打击危害市场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要认真解决专家和律师成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是要实实在在地面向专家、律师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建立与专家、律师成员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有关制度,为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是充分尊重专家和律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倾听社会反映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并向各级工商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不断提高消费者协会工作水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图为省局领导为受聘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图为受聘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主席台接受聘书
王局长强调,新《消法》赋予了消协组织多项公益职责,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一定要把握住改革的机遇与挑战,更好地发挥职责作用、更好地强化消费维权队伍建设,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全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基本形成了司法、行政、消费者组织、媒体和互联络监督的五大维权体系,使我省消协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社会影响不断提高。我们一定要借助这个有利的立体维权台,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再立新功,为推动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 浏/文 张 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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