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面要计入套内面积? 装修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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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要计入套内面积? 装修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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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4-14 14:36:15
“山东天地亿家装饰有限公司真厉害,新房合同上注明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是115平方米,而装修人员测量的套内使用面积为135平方米,这多了的20平方米到底在哪里呢?”近日,家住山东省济南市的冯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套内面积竟多了20平方米
据冯女士介绍,2015年10月,她贷款在济南市高新区中海天悦府购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注明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为115平方米,也就是说公摊面积为25平方米。
2015年11月22日,冯女士看到山东天地亿家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亿家公司)的宣传,于是冯女士就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联系上了天地亿家公司销售经理刘先生。刘先生带领冯女士看了该公司的装修样板间。冯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样板间的确装修得不错,正好自己的房子100平方米以上,三室一厅完全符合天地亿家公司装修样板间的条件,所以自己当时也没多想就交了5000元定金,并签订了总共18万元的装修协议,协议约定从装修到所有的家电家具配齐,也就是说,到时冯女士可以直接“拎包入住”,同时刘先生还告诉冯女士,如果刘女士反悔,这5000元就不退了,但是刘女士可以到天地亿家公司领取价值5000元的物品。
可让冯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天地亿家公司的施工人员上门对房子进行测量后,竟说该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是135平方米,比原来的施工计划多了20平方米,所以要再加10万元的装修费用才能真正实现“拎包入住”,也就是说,装修费由18万元涨到28万元。这可把冯女士给弄懵了,明明自己的购房合同上注明建筑面积是140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为115平方米,怎么装饰公司施工人员测量竟成了135平方米,这无缘无故地多出来的20平方米到底在哪里呢?双方协商无果,冯女士决定不让天地亿家公司装修了,并要求退回5000元定金,可协商多次,天地亿家公司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退钱。
根本不用重新测量面积
天地亿家公司销售经理刘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房子使用面积的测量,每家装饰公司的标准都不一样,我们公司是把阳台和墙体都测量进来的,因为墙体要铲掉原来刷的墙面,墙体上面要凿线路槽,所以这些是都要另算面积的。”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问:“既然这些都要算进面积,为什么不在签合同和交定金前进行测量?”刘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随后由公司领导给予答复。
随后,天地亿家公司运营中心李主任在电话里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们测量房子的面积是以整个房子外围墙为基点,然后外扩28厘米来计算的,至于这样的标准是否有相关法律或行业标准依据,李主任称并不清楚。
山东某家庭装饰有限公司赵姓董事长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装饰公司一般不用再重新测量房子的使用面积,因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都已经注明了房子的建筑面积和套内使用面积,应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律师、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谢凯凯律师认为,根据民事行为主体意思自治的原则,法律没有禁止的,双方就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执行。既然家装公司表示要按套内使用面积计价,那么就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实际测量,然后再告知客户具体的装修面积和收费数额。由于普通消费者可能对建筑面积和套内使用面积的概念比较模糊,因此也给某些装修公司钻空子的机会。消费者在签装修合时一定要多问清楚房屋装修总共需要花费多少钱,与自己的预算及心理预期是否相符。同时,要约定验收标准和检验办法、违约责任等;装修完毕认真做好交接验收,维护业主自身权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认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以诚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越走越远,消费者要的是明明白白消费,经营者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冯女士前期与装饰公司商谈是以房产证套内使用面积为依据,装饰公司未在签订协议前测量,并告知冯女士该公司所谓的“使用面积”测量方法,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是合理的。经营者先确定装修费18万元,现要增加10万元,冯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回缴纳的定金。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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