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确定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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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新闻会,公布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阐释了“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他表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写入中央文件。“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未来消费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是优化完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持续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基础保障。国务院下发“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指导意见》强调指出,坚持消费引领,就必须坚持消费者优先。要以消费者需要为先导,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以增进消费者福祉为目标,才能有效促进供给侧改革、创造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开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呼吁全社会坚持“消费者优先”,倾听消费者,为消费者创新,让消费者满意,让消费者真正能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常宇还表示,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计划在2016年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活动: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年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针对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比较试验,发现、展示真正适应消费需求的优质品牌,提升消费信心,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强化消费领域监督,针对消费新热点、新领域、新问题,综合运用投诉、体察、评议等监督手段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推动重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开展绿色消费、品质生活为重点的消费教育引导,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有序引导消费升级,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跨境、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消费市场国际化带来的维权新难题,推动搭建区域性消费纠纷合作平台,为消费者反映诉求主张权益提供便利;针对新消费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完善经营者和消费者纠纷解决协商机制。
发布会现场同时发布了2016年年主题宣传海报。这幅海报主体元素是在湛蓝色天际和“3•15”标志映衬下一个“ok”的手势,表达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体现出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以及消费环境应当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
本次年主题征集活动自2015年11月通过向社会征集、向全国消协组织征求意见的方式,应征稿件涉及诚信公平,法制环境,绿色文明,理性消费,新消费、新供给、新动力等有关消费者切身权益的领域及消费概念,表明年主题要把倡导全社会倾听消费者意见、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求作为2016年度工作核心内容,共同为拉动新消费,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服务。针对本次征集活动中积极参与的消费者,按照征集规则,共选出张成权等三人获得一等奖,袁明月等10人获得二等奖,邱笑笑等30人获得三等奖,获奖名单将在中消协官方网站(www.cca.cn)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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