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收“上门费” 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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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用了两年多出现故障,主要部件还在“三包”期内,商家却称上门拆机检查要先收“上门费”,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的黄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郁闷事。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商家最终同意免费上门检查维修。
2014年1月,黄女士购买了一台电视机。近日,电视机突然出现故障,无法开机。黄女士联系销售商要求维修。维修人员称,上门拆机检查要先收取450元“上门费”,如需更换零部件,费用另计。“修都没修,上门看看就要收450元。”黄女士觉得不合理,向鹿寨县工商局投诉。工商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黄女士的购机发票和相关凭证,发现该电视机购于2014年1月,主要部件保修期为3年,按照“三包”政策,商家应该提供免费检查维修服务。
鹿寨县工商局随后联系了厂家利来国际app的售后服务部门,要求厂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提供维修服务。厂家利来国际app的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免费检查维修黄女士的电视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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