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商家“张冠李戴” 消费者维权终获赔偿-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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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商家“张冠李戴” 消费者维权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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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21-07-12 10:01:00
按合同本应用高低轨式样的阳台铝合金门窗做成平轨式样、极窄边框的厨卫推拉门,却变成普通边框。面对糊涂商家“张冠李戴”式的服务行为,消费者向福建省福清市消委会求助,最终商家重新制作产品,并赔偿消费者5000元。7月7日,福建省消委会通报了这起消费维权纠纷。
2021年1月5日,消费者许女士投诉福清德技优品门窗店,称其于两个月前在该店订购断桥铝阳台门窗,但安装出了问题。许女士还购买了该店的极窄推拉门,但送上门的货物与订单不一致。许女士要求商家全部退货退款共计24000元。
受理投诉后,福清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联系双方调解。经调查了解,消费者许女士向商家订购阳台铝合金门窗以及厨卫推拉门,经商家产品介绍,决定订制拥有良好气密性和水密性的断桥铝型材制作阳台铝合金门窗,按照现场样品选择高低轨式样,厨卫推拉门则选用时尚的极窄边框推拉门,双方随后签订了订购协议。商家安装后,消费者发现商家将阳台铝合金门窗做成平轨式样,而厨卫推拉门极窄边框变成普通边框式样,与约定的不符。许女士以商家违约为由要求退货退款共计2.4万元。对于消费者的指责,商家负责人承认由于自身失误弄错订单,而消费者在安装现场并未提出异议,安装后才投诉,由于产品是根据消费者家中尺寸特别订制,退货后无法再次销售,遂拒绝消费者退货退款诉求。
经调解,商家按照双方约定为消费者重新制作产品,并赔偿消费者5000元,双方和解。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此纠纷中,消费者向商家订购阳台铝合金门窗以及厨卫推拉门,双方签订了订购协议,并由消费者支付了价款。商家理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相应的产品,然而商家因自身失误,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与约定不相符,商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构成合同违约,故消费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主张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商家作为违约方,不能以产品已安装为由强制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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