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停业波及32名消费者权益 消委会支持集体诉讼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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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柏汇”健身房(江湾城店)突然停止经营,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上百张会员卡转至另一家健身公司,其中32名消费者不同意转卡或被拒绝转卡,“柏汇”健身房却拒绝退款。在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的支持下,32名消费者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经法院调解,“柏汇”健身房将32名消费者的会员卡全部转至在原址重新经营的另一家健身房“婵院瑜伽”,消费者表示满意,并分别向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赠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 切实为民解纷办实事”锦旗。
1月6日,“柏汇”健身房32名会员向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集体投诉,称健身房于2020年12月10日拆除健身器械,准备跑路,但因拖欠物业费而被物业公司扣留。会员要求将未消费的预付费退还,遭到拒绝。健身房负责人称健身房并未停业,只是对健身器械进行维修。今年1月4日,健身房正式停止营业。
江北区消委会调查得知,共有100余人在“柏汇”健身房办了会员卡,涉及金额上百万元。健身房负责人坦承,由于经营不善,公司难以为继,已将会员卡统一转至“维克斯”健身房,“维克斯”将继续为会员提供健身服务。
最终有32名消费者没有转卡,涉及金额10余万元。一部分是因为距离太远,消费者不同意转卡,另一部分是“至尊董事卡”合同期长达5年,“维克斯”拒绝接收。
消费者王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家就在“柏汇”健身房附近,2020年1月,她花5980元为儿子办了一张游泳次卡,为自己办了一张健身年卡,合同期为2020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儿子的游泳次卡还剩余10次,她的健身年卡则从未消费过。由于“维克斯”健身房离家太远,她不接受转卡,希望退还5980元预付卡费。
消费者刘女士办的是“至尊董事卡”,合同期为2020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合同金额为12880元。刘女士告诉记者,“维克斯”健身房以合同期太长、权益太广泛为由,拒绝接收她的会员卡,无奈之下,她只能诉诸法庭,请求判令退还未消费的预付卡费10461.91元。
今年1月至3月,重庆市、江北区两级消委会多次组织调解,要求“柏汇”健身房妥善处理转卡问题,或将没有消费的预付费退还。然而,“柏汇”健身房却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了注销手续。
3月10日,江北区消委会致函江北区人民法院,表示支持32名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帮助32名消费者委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雷东晓、梅琳两位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4月10日,江北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诉讼期间,房东终止与“柏汇”健身房的租赁协议,在原址重新开设“婵院瑜伽”健身房。
经法庭和市区两级消委会的多次调解,“柏汇”健身房将32名消费者的会员卡,统一转至“婵院瑜伽”健身房,消费者能在原地健身,避免了损失,均表示接受。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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