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死龙虾 江阴一餐饮店赔偿消费者4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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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获悉,有消费者在江阴市某知名餐厅吃到相当数量的死龙虾,经江阴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的妥善处理,餐厅给予消费者10倍赔偿。
5月4日晚,徐先生和宋女士在江阴市香山路某知名餐厅点了1.5公斤小龙虾,吃了没一会,就吃到了一只死龙虾,口感极差,起初没在意,可吃着吃着,又陆续吃到死龙虾,凭着多年吃龙虾的经验,徐先生和宋女士把盆里的死龙虾一只只挑了出来,数量接近三分之一。与此同时,旁边三桌客人也吃到了为数不少的死龙虾,于是,4桌互不相识的消费者联合罢吃,集体要求饭店方面给予明确的说法与赔偿。
由于店方经理处置不当,有部分消费者当场拨打12345进行电话投诉,5月6日,消保委高新区分会迅速介入调查,很快查清了事情的原委与过程,原来当班师傅由于没有严格执行后厨操作流程,当批采购回来的龙虾没有进行分拣,直接下锅进行烹制,导致4桌消费者吃到了很多死龙虾,纠纷由此产生。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按照消费金额的10倍进行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4桌客人的消费金额分别是118元、118元、118元、98元,分别给予1180元、1180元、1180元和1000元的赔偿,总计赔偿4540元,店方负责人向消费者代表当场表示道歉。
消费者代表徐先生表示,赔偿不是目的,他们的维权举动,意在向餐饮行业传递一个信号,店大不可欺客,大店更应完善管理制度,以良好的口碑立足业界,服务市民,只要餐厅整改到位,他们仍会进店消费。
消保委高新区分会在5月6日晚上对某知名餐厅员工进行了《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的培训,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将加强市场巡查与督导,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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