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醒:双11谨防低价劣质、高价仿冒-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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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醒:双11谨防低价劣质、高价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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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10-30 15:15:45
近年来,网络消费发展迅猛,但一些电商平台及经营者也暴露出货不对板、价实不符、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信息泄露等问题,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量连创新高。今年双11即将到来,10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网购陷阱。
中消协表示,已连续3年在双11期间针对网络消费领域的问题开展调查监督工作,发现、披露了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到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关于电商平台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问题成为了消费者关心和舆情关注的焦点。在双11即将来临之际,中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
不为低价所惑,倡导品质消费。多熟悉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常见价格手法,在参与网络消费前,尽量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远离售假问题多发、整改态度力度差的电商平台。
养成良好习惯,坚持理性消费。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理性参与促销活动,避免盲目选购、冲动消费,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情况时当面拒签。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保留适当时间,做好包装处置,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用好法律权利,依法主动维权。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网络消费过程中,倡导履行相应的消费责任,及时反映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消费体验评价的客观公正立场,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
中消协还表示,将和各地消协组织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始终依靠消费者力量,持续开展对网络消费的社会监督,深入推进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维权,督促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售假冒伪劣,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价格误导,保护个人信息。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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