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9月4日在京举行-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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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9月4日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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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09-06 14:49:18
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的《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9月4日在京举行。这是《电子商务法》颁布后召开的首个有关电子商务法立法与实施相关问题的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制定颁布具有开创性、前瞻性。
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4.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3%。正因为规模大、增长快,电商行业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包括注入假货屡遭投诉,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支付纠纷多等。与会专家学者分析指出,这些问题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秩序和诚信,加之电子商务个人经营者的定位难、追责难,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可谓是呼之而出,应运问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认为,中国的电子商务引领了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也有理由期待中国的电子商务法能成为国际上电子商务立法的代表,体现中国特色,并为世界电子商务立法提供宝贵的先例。
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等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制定颁布具有开创性、前瞻性、综合性、创新性,在一些具体规定上,都体现出了这部法律的创新贡献。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邹海林认为,有两个方面值得称赞。第一,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交易规则,对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关系,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都在《电子商务法》中予以了重点规定。第二,是解决了电商无法监管的问题。“以前电商问题那么多,找不到法律依据处罚他们,现在《电子商务法》在法律责任构建方面针对电子商务行为进行了一体化构造,并引入了现行法链接条款”。
与会专家认为,可以预见,《电子商务法》在实施中也难免会遇到一些难题。为此,与会者呼吁,有关《电子商务法》实施的一系列问题仍有待业界专家认真研讨,以便为这部法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期待在制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该法。
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多家互联网公司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就《电子商务法》的立法问题与颁布后实施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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