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召开座谈会 探索共享单车押金问题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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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消协在京召开共享单车问题座谈会,研究共享单车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消费者押金问题解决办法和互联网经济发展中消费者保护的有效对策。
来自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单位的会专家、律师等,围绕共享单车企业收取、使用押金、预付费的法律依据及合法性、可否就押金难以退回提起公益诉讼、目前可行的保护消费者措施、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办法、如何在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早在今年3月,中消协就举办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单车企业代表、法律、交通领域专家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就消费者单车押金管理、预付资金安全、车辆投放以及投诉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促进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3月底,中消协又发布《绿色出行 安全共享》《绿色出行 文明共享》等共享单车安全消费、文明骑乘消费提示。11月中旬,应交通运输部的邀请,中消协参与了对部分共享单车企业的调研,并提出建议。11月21日,中消协针对近期共享单车押金难退问题,分别致函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就加强对企业收取消费者押金和预付资金的监管、明确第三方监管方式,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提高服务和风险防范应对能力等提出明确建议。
中消协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反映共享单车平台经营者在收取押金、预付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提请《电子商务法》着重关注解决消费者困难,增加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收取押金、预付费的立法规制,并从资质限定、资金存管、履约担保、费用退还、信息披露、争议解决、制裁措施等方面提出法条建议,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推动立法完善。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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