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办理6张联通卡 广东销户快重庆拖俩月-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被冒名办理6张联通卡 广东销户快重庆拖俩月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7-08-22 11:01:50
不久前,福建省龙岩市消费者陈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记者站反映,他被人冒名在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通公司)及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分别办了一张及5张手机卡。对于陈先生提出的销户要求,广东联通公司很快予以满足,而重庆联通公司却拖而不决。
投诉:名下冒出6张外地手机卡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福建龙岩从事农产品营销,有一部闲置的联通公司的合约手机,今年6月中旬,他到当地联通公司,准备为手机申办一张4g卡。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他的身份信息后表示,他名下的联通手机卡已经超过5张,且有欠费,被列入联通公司“黑户”名单,不能申办4g卡。
陈先生进一步查询得知,有人以他的名义在广东联通公司办了5张手机卡,在重庆联通公司办了一张手机卡。这6张卡几乎是同一时间入网联通公司的,有的卡还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有的则因长期欠费而停机。
“我从来没有在广东联通公司办理过手机卡,也从来没有去过重庆,怎么会冒出这么多张卡?”陈先生说,得知上述情况后他感到非常诧异和担忧:是谁冒用他的身份办了这么多张卡号?是些什么人在用这些卡?会不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手机欠费会不会影响他的个人信用?
他先后致电广东联通公司和重庆联通公司,以及这两地的通信管理局,要求立即销户,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让他欣慰的是,在开具一张异地销户委托书后,广东联通公司很快对5个“异议号码”作了销户处理,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还几次向陈先生打电话,核实处理结果。
重庆联通公司的做法则让陈先生非常沮丧:拖了两个多月,一直没有销户。无奈之下,他向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记者站进行了投诉。
委托书:要求承诺是异议卡号户主
“重庆联通公司总是说我的入网资料齐全,手续合法合规,对销户要求一直拖着不办。”陈先生告诉记者,重庆联通公司要求他手写一份异地销户委托书,并手持委托书拍照后发给重庆联通公司。“委托书中竟然要求我承诺我是异议号码的户主,明明不是我主动办理的,为什么要我承认是户主呢?”
陈先生多次要求重庆联通公司将入网协议传给他查看,并称如果上面有签名,他要求进行司法鉴定。重庆联通公司则回复称,入网协议一式两份,如果他要查看,只能持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办理入网的营业厅现场来查看。
陈先生认为这是重庆联通公司有意刁难。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销户委托书只能按重庆联通设定的格式条款来写,没有协商余地。
陈先生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广东联通公司的态度则要积极得多,其要求的委托书内容也显得更公平、合理,而且可以协商、补充内容。
记者看到他按广东联通公司的格式出具的委托书,上面载明“本人名下的其他号码(以下称异议号码)并非本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本人也未授权他人使用异议号码”。另外,他经与广东联通公司协商,在末尾处还加了备注:“卡号与身份分离后,对所有号码销号。对相关营业点与通道或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必须给出处理结果”。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向重庆联通公司提出可以按广东联通公司的模式书写委托书,或双方协商后共同拟定内容,但被重庆联通公司以不符合格式为由予以拒绝。
陈先生透露说,他给重庆市通信管理局也发过数份投诉函,但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调查:已按自动销户方式处理
记者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向重庆联通公司提出采访申请,遭到拒绝。8月16日,记者又向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采访申请,该公司表示将立即安排重庆联通公司接受采访。
随后,重庆联通公司一位自称客户部投诉处理组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陈先生多次向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和重庆联通公司反映过该问题,该公司查阅其于2015年12月25日签字确认的入网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客户的资料不齐全,联通公司不可能为他办理入网手续”。
记者调查得知,为陈先生办理入网手续的是重庆联通公司李家沱乐语合作营业厅。8月17日上午,记者在前往该合作营业厅采访的路上,接到重庆联通公司客户部投诉处理组打来的电话,告知该“异议号码”到今年8月6日已欠费停机超过了3个月,联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号码按“自动销户”的方式进行了销户。该号码欠费13.6元,重庆联通公司已作了特殊处理,不会再要求陈先生缴纳。
重庆联通公司李家沱乐语合作营业厅位于巴南区李家沱正街165号,记者以陈先生朋友的身份,提出要为陈先生缴纳拖欠的话费。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在输入这个号码后说,后台显示该号码已销户,所欠话费也作了特殊处理,无需缴纳话费。
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这个号码的入网协议,这位工作人员称必须是户主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才能查看入网协议。
得知号码已销户后,陈先生表示,他的担忧并没有消除;“我不知道这些冒名入网的号码是谁在使用,万一涉及电信诈骗、涉枪涉毒等刑事、民事责任,我能否免责?”
重庆博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人冒名开通手机卡号,与被人冒名开设银行账号情况类似,不仅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消费者的信用权益,因为长期拖欠话费会给消费者造成信用污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