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微信公号”传销案大连宣判 3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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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男子王贤通过微信平台注册成立了4个微信公众号,然后通过这些微信公众号以“加粉”名义发展不同层级的会员,会员发展下线可得到一定的返利,短短3个月吸收会员达18万余人。近日,王贤等3被告人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刑。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利用微信公号传销的案例。
30岁的王贤是青岛市莱西市人。王贤以个人名义在山东注册成立了山东青岛华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美公司)。2015年5月,王贤在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平台注册了名为“粉丝帝国”“实战专家”“青岛范”“微销之家”的微信公众号。借助这几个微信平台公众号,王贤开始进行传销活动,这种传销活动并无任何产品,网民只要往华美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缴纳9.6元或9.9元即可取得这几个微信公众号的初级会员资格,初级会员通过“加粉”的形式往下发展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做为返利依据,均可得到按比例的返利,以此吸引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
这种微信公众号传销方式引起了一部分网民关注,参加者通过支付宝缴纳费用,缴纳费用不算高,通过发展下线还可以挣钱,彼此还不需要见面,并且一旦做起来就会以一个个群的方式发展下线会员,且传播信息以及发展会员都很迅速。王贤在全国首创的这一微信公众号传销方式受到一部分网民“热捧”,至同年8月初,仅仅3个月的时间,上述个微信公众号由号共吸引会员18.2万余人,直接或间接收取会员缴纳的传销资金额累计达到180万余元。
腾讯公司在发现了系统内出现这一违法现象后,当即向警方举报。由于王贤犯罪团伙在大连租了服务器进行犯罪活动,大连警方受命侦办此案。经过多种方式侦查,大连警方掌握了电子物证证据,查明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除王贤,青岛人朱某某负责搭建以上公众平台,提供源代码等技术维护,受雇于王贤的女员工任某某负责为客户返利,管理客户等管理工作。而常某某负责运营管理上述4个微信公众号的3个,王贤从中获取利益。2016年8月5日,王贤以及同案犯朱某某、任某某(女)被拘捕,常某某被另案处理。
法庭上,3被告人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王贤、朱某某是主犯,任某某是从犯。3人自愿认罪,从轻处罚。近日,甘井子区法院一审判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王贤、朱某某分别判刑5年6个月,各处罚金20万元;对任某某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王贤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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