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消费起纠纷 汉台工商来维权-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小轿车消费起纠纷 汉台工商来维权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8-06 15:45:22
近日,工商汉台分局12315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小轿车消费纠纷,消费者王女士获得1.5万元现金赔偿和4次车辆免费保养服务。
2014年9月4日,消费者王女士在汉中某汽车商贸公司花10.99元购买了一辆1.6排量的小轿车,并签订了《汽车产品购销合同》,先付车款2.8万元,其余款项办理了按揭贷款。同年9月中旬王女士提取车辆后,办理了车辆行驶所需的各项手续,安装了导航。去年12月中旬,王女士在修理车辆时,被告知该车不是1.6排量而是1.4排量,王女士当即就找商家查验,确认了商家交付的车辆与合同约定不符。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王女士便投诉到12315中心,请求帮助。
接诉后,12315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汽车商贸公司进行核实,证实王女士反映属实。据汽车商贸公司负责人讲因该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误将1.4排量的小轿车按1.6排量销售给王女士,责任在公司,愿意接受工商部门调解。2014年12月,12315中心工作人员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先后两次将双方当事人通知来接受调解,后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王女士便两次从12315中心撤诉并决定走司法程序解决。2015年7月15日,王女士再次来到12315中心告诉工作人员不走司法程序,要求继续调解。经过工作人员反复做双方的工作,终于达成如下协议:一是汽车商贸公司向王女士退还因车辆型号排量不符多收的车价款5000元。二是汽车商贸公司向王女士赔偿现金15000元。三是汽车商贸公司给王女士的车辆免费做保养4次。至此,历时七个月的纠纷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