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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内衣”无效 消费者获得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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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22:50:53
“穿内衣可减肥,3到6个月见效,让您拥有令人羡慕的窈窕身材。”相信了这一宣传的消费者陈女士花1.8万元在福州市一家名为玉美人的美容院购买了“减肥内衣”;然而穿着6个月后,陈女士发现自己的体重和体形并没有发生变化,她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

陈女士长期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玉美人美容院做美容,与店老板非常熟悉。2013年10月,经不住店老板的多次劝说,陈女士购买了一件宣称具有减肥功效的内衣,售价1.8万元。店老板说穿着3到6个月就可见效,并书面承诺无效可退款。陈女士当场付了订金5000元,而后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1.3万元。

到了2014年5月,陈女士发现穿着“减肥内衣”6个月后,自己的体重和体形并没有发生变化,她拿着商家的书面承诺找到该美容院要求退货,却遭到了拒绝。商家表示,这件内衣陈女士已经穿了几个月,所以不能退货。陈女士非常气愤,随即向福州市晋安区鼓山工商所投诉。

经过鼓山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陈女士投诉情况属实。销售这件塑身内衣时,该美容院书面承诺无效可退款。考虑到该内衣已穿着近半年,陈女士只有银行转账1.3万元的凭证,经工商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陈女士1.3万元。

鼓山工商所提醒爱美的女士,切勿轻信商家对塑身内衣功效的宣传。对于减肥瘦身而言,更重要的还是合理饮食、适当运动。此外,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要说明书,保管好包装材料,并与商家签订买卖合同、索要正规发票,作为发生纠纷时维权的有效凭证。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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