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被骚扰上网 告凤凰网获两万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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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黄丹 记者 刘浩)乘坐地铁被不法分子骚扰,网友偷拍后发布到上,引发舆论热议。受害人龙小姐以视频未作模糊处理,造成对自己名誉权的损害为由将凤凰网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0多万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凤凰网赔偿龙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及公证费24500元。
去年6月,龙小姐乘坐地铁时,不幸遭遇了一名男性骚扰。当时,龙小姐坐在地铁座位上小憩,左边坐着的一名男性趁机悄悄将“魔爪”伸向龙小姐的胸部。龙小姐发现后,用左臂遮挡保护自己。不料这一幕恰巧被一名网友偷拍并发到凤凰网上。
第二天,龙小姐通过同事朋友得知此事,立即上网查看,不禁吓了一跳。原来,网友所拍的高清视频,没有进行模糊、马赛克等遮掩的处理就上传到凤凰网,凤凰网也没有进行内容审查和处理,视频中的人物面目特征非常清楚。
于是,龙小姐立即在凤凰网网站的视频中回复评论要求被告删除视频或对原告的脸部等特征做马赛克处理。凤凰网最终对涉及原告的视频进行了删除。然而,龙小姐发现,凤凰网发布的视频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不仅网上疯狂转载,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还一度登上了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
龙小姐觉得自己的名誉权遭到极大损害,将凤凰网诉至法院,要求凤凰网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多万元、律师费5000元、公证费1500元。
法庭上,原告龙小姐诉称,被告作为一家知名的网络媒体,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为实现其商业目的,一味的追求点击率,对于原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视而不见,违反基本的法律常识,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得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且事发后导致原告再乘坐地铁时产生了心理阴影,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
被告凤凰网在法庭上对原告龙小姐进行了赔礼道歉,同时辩称,该段视频是网友拍摄后传到凤凰网站的凤凰播客频道上的,根据现有的技术力量对于涉暴、涉黄等视频是能够进行删选的,但对本案涉及原告的视频,通过内部流程等无法审核出来;对于网络用户上传至网络的内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由网络用户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仅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才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视频中骚扰原告龙小姐的凌姓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原告龙小姐已另案起诉凌某,经调解,凌某支付了原告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并进行了书面道歉。审理中,被告表示,因为凤凰网的用户对原告造成的损害,被告愿意对原告表示一定的歉意,对此,原告也接受了被告的歉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在收到原告书面通知后屏蔽了系争视频,但由于其在用户上传后,未及时注意发现,导致流传的时间较长,造成他人对原告的品行可能产生揣测和怀疑,在客观上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一定范围的影响,使其社会评价有所降低,所以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虽然主要的上传视频的网络用户未找到,但被告仍应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应结合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考虑确定。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业主买百欣花园经适房难入住 开发商一拖再拖
时间:2014-06-30 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经济适用房对于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唯一途径,然而,西安市城西大兴新区百欣花园的经适房业主们,从购房至今,已经苦苦等待了三年多,盼来的却是交房日期的一拖再拖。到底是什么原因,来看记者的调查。
业主苦等3年经适房难入住
家住西安西郊白家口的聂女士,近两个月来每天都要跑到城西北大兴新区的百欣花园小区去看看,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苦等了三年的经济适用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去。
业主聂利娜:我们那个当时说的是2013年11月份到年底,然后又到正式合同签的时候就签到2014年的4月了,到2014年4月15号我们去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动工。
聂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没有固定住所,已经三岁多的孩子自今没有地方落户,本该上幼儿园了,如今只能由她全职照看,因为买房家里日子过得也挺紧张。
业主聂利娜:借了一屁股的债,然后给人家首付交齐了。从去年三月份开始还房贷的,每个月要还将近两千块钱的房贷。
百欣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西安市西二环和沣惠北路路口,由七栋点式高层和两栋板式小高层组成,建成后可解决119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由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业主们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是2013年的10月,然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变成了2014年的4月15日。
业主翟浪:2013年10月份交房,然后当我们开始办手续,交首付,交完首付签合同的时候,合同变成了今年的4月15号,原因是啥,原因是嫌你们10月份装修不了,所以我们这个工程也紧,大家都觉得往后推半年也无所谓。
尽管交房时间推后了半年多,但他们还是接受了。今年4月15日当他们满心欢喜地去收房时,发现他们的房子早就停工了。
业主:4月份我们来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还没有动,才知道停工已经一年多了。
业主吴兰:我们就去找开发商,开发商给我们承诺说是7月30日交房,但是我们这个楼他剩的那些工程,他一直不开工,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房。
业主:上一次我们来,承包方说开发商欠了他们六七千万的工程款,所以导致他们施工无法进行。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致工程停工
在现场记者了解到,七栋高层住宅楼中,目前没有交房的是1号楼和三号楼,有405户,那么,开发商为何迟迟不给业主交房呢?记者找到了这个项目的施工方,(浙江)晟元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了解情况。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国中: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拖延,工程的进度款,每个月的进度款,一直在拖延,拖延之后我们也不计前嫌就一直给他垫资,现在确实比较困难了,因为数量太大了,已经垫几千万了,所以说材料商和人工费都存在着问题,所以我们就停工了。
施工方的项目负责人徐国中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总造价大约2.7亿元,然而由于开发商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他们停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国中 :我们欠工人的人工费,材料费,他们经常来找我们闹事,所以我们这边也不好承受,每个月到月底,都是有材料商来找我们要钱,我们也不好接受。你看我工地停着,压力确实觉得特别大。
徐国中说,他们现在一边要承受来自施工队和材料商的催款压力,另一边承受着为开发商所垫资金如何收回的压力,作为施工方,他们也希望尽快完成这个项目。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国中:我们也是为业主考虑,政府出面也是说先为老百姓着想,我们也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我们也让了步,先叫他们打个四五百万先开工,结果一直没有同意,现在谈是在谈,但是没达成什么效果。
开发商承诺6月20日开工又成空
既有施工方的让步,又有政府部门的出面协调,那么,开发商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为何迟迟不肯付款开工呢?记者来到开发商的工程部了解情况。
记者:我们就问一下这个房。
开发商负责人:我们不接受采访。
百欣花园1号楼和三号楼的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之前也多次找过开发商询问情况,基本也都是吃了闭门羹。为此,他们也找过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可是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住户们质疑,开发商究竟有没有实力开发这个项目?他们的经济适用房究竟何时才能交房?
带着这些疑问,6月11日,记者和百欣花园的部分业主来到西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反映情况。
房管局工作人员女:这个事情我们只能起到协调督促作用,我们只能做到这。
房管局工作人员男: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力,政府也没有这个责任去把他监管。
面对工作人员这样的回答,业主们说这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事。
业主王珂:之前给西安市信访办,市房管局,市建委,还有莲湖区信访办,大兴新区,这些相关的政府部门都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都得不到解决。都是一直在协调,一直在协调,但是这个协调一直没有结果。
《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细则》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交易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在业主们的要求下,西安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同意将开发商叫到一起对此事进行协商,开发商的负责人来到后,主动向业主承诺,保证在6月20号开工,于9月20日交房。
开发商负责人1:他们(房管局)是主管部门,他们都建议把我们的执照吊销了,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开发商负责人2:这个月20号开工,9月20号交房。
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虽然开发商承诺开工,但采访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很是令业主们质疑。一、已经销售完成的楼盘,为何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不能如期交工,这些资金哪里去了?二、为什么开发商的负责人在协调会上敢当着房管局工作人员的面,有如此嚣张的言论?三、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面对业主为什么能说出“没有责任监督”如此不负责任的话?而对于开发商做出的承诺,很多业主都表示不相信。
业主小眼男:我不相信,因为他们已经承诺过太多次了,大家不想看到他们口头承诺,大家想看到实际行动,在做这个事情。我们觉得他们肯定就是踢来踢去,一个字就是拖。
业主聂丽娜:我问他了,如果6月20号还开不了工怎么办,他说是,然后(开发商)梁总就说是我保证我保证,保证什么,怎么个保证法没有,我们还是不相信他说的话。
截止到6月27号,距离开发商承诺的6月20号开工已经过去了一周的时间,但百欣花园依旧有一点开工的迹象,开发商的承诺又一次落空了,面对这样不讲诚信、不负责任的企业,相关部门不该坐视不管,应该采取相应的手段,督促其履行合同,落实承诺,让经适房购房户早日搬进新居。
去年6月,龙小姐乘坐地铁时,不幸遭遇了一名男性骚扰。当时,龙小姐坐在地铁座位上小憩,左边坐着的一名男性趁机悄悄将“魔爪”伸向龙小姐的胸部。龙小姐发现后,用左臂遮挡保护自己。不料这一幕恰巧被一名网友偷拍并发到凤凰网上。
第二天,龙小姐通过同事朋友得知此事,立即上网查看,不禁吓了一跳。原来,网友所拍的高清视频,没有进行模糊、马赛克等遮掩的处理就上传到凤凰网,凤凰网也没有进行内容审查和处理,视频中的人物面目特征非常清楚。
于是,龙小姐立即在凤凰网网站的视频中回复评论要求被告删除视频或对原告的脸部等特征做马赛克处理。凤凰网最终对涉及原告的视频进行了删除。然而,龙小姐发现,凤凰网发布的视频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不仅网上疯狂转载,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还一度登上了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
龙小姐觉得自己的名誉权遭到极大损害,将凤凰网诉至法院,要求凤凰网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多万元、律师费5000元、公证费1500元。
法庭上,原告龙小姐诉称,被告作为一家知名的网络媒体,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为实现其商业目的,一味的追求点击率,对于原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视而不见,违反基本的法律常识,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得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且事发后导致原告再乘坐地铁时产生了心理阴影,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
被告凤凰网在法庭上对原告龙小姐进行了赔礼道歉,同时辩称,该段视频是网友拍摄后传到凤凰网站的凤凰播客频道上的,根据现有的技术力量对于涉暴、涉黄等视频是能够进行删选的,但对本案涉及原告的视频,通过内部流程等无法审核出来;对于网络用户上传至网络的内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由网络用户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仅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才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视频中骚扰原告龙小姐的凌姓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原告龙小姐已另案起诉凌某,经调解,凌某支付了原告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并进行了书面道歉。审理中,被告表示,因为凤凰网的用户对原告造成的损害,被告愿意对原告表示一定的歉意,对此,原告也接受了被告的歉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在收到原告书面通知后屏蔽了系争视频,但由于其在用户上传后,未及时注意发现,导致流传的时间较长,造成他人对原告的品行可能产生揣测和怀疑,在客观上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一定范围的影响,使其社会评价有所降低,所以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虽然主要的上传视频的网络用户未找到,但被告仍应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应结合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考虑确定。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业主买百欣花园经适房难入住 开发商一拖再拖
时间:2014-06-30 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经济适用房对于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唯一途径,然而,西安市城西大兴新区百欣花园的经适房业主们,从购房至今,已经苦苦等待了三年多,盼来的却是交房日期的一拖再拖。到底是什么原因,来看记者的调查。
业主苦等3年经适房难入住
家住西安西郊白家口的聂女士,近两个月来每天都要跑到城西北大兴新区的百欣花园小区去看看,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苦等了三年的经济适用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去。
业主聂利娜:我们那个当时说的是2013年11月份到年底,然后又到正式合同签的时候就签到2014年的4月了,到2014年4月15号我们去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动工。
聂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没有固定住所,已经三岁多的孩子自今没有地方落户,本该上幼儿园了,如今只能由她全职照看,因为买房家里日子过得也挺紧张。
业主聂利娜:借了一屁股的债,然后给人家首付交齐了。从去年三月份开始还房贷的,每个月要还将近两千块钱的房贷。
百欣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西安市西二环和沣惠北路路口,由七栋点式高层和两栋板式小高层组成,建成后可解决119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由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业主们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是2013年的10月,然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变成了2014年的4月15日。
业主翟浪:2013年10月份交房,然后当我们开始办手续,交首付,交完首付签合同的时候,合同变成了今年的4月15号,原因是啥,原因是嫌你们10月份装修不了,所以我们这个工程也紧,大家都觉得往后推半年也无所谓。
尽管交房时间推后了半年多,但他们还是接受了。今年4月15日当他们满心欢喜地去收房时,发现他们的房子早就停工了。
业主:4月份我们来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还没有动,才知道停工已经一年多了。
业主吴兰:我们就去找开发商,开发商给我们承诺说是7月30日交房,但是我们这个楼他剩的那些工程,他一直不开工,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房。
业主:上一次我们来,承包方说开发商欠了他们六七千万的工程款,所以导致他们施工无法进行。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致工程停工
在现场记者了解到,七栋高层住宅楼中,目前没有交房的是1号楼和三号楼,有405户,那么,开发商为何迟迟不给业主交房呢?记者找到了这个项目的施工方,(浙江)晟元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了解情况。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国中: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拖延,工程的进度款,每个月的进度款,一直在拖延,拖延之后我们也不计前嫌就一直给他垫资,现在确实比较困难了,因为数量太大了,已经垫几千万了,所以说材料商和人工费都存在着问题,所以我们就停工了。
施工方的项目负责人徐国中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总造价大约2.7亿元,然而由于开发商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他们停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国中 :我们欠工人的人工费,材料费,他们经常来找我们闹事,所以我们这边也不好承受,每个月到月底,都是有材料商来找我们要钱,我们也不好接受。你看我工地停着,压力确实觉得特别大。
徐国中说,他们现在一边要承受来自施工队和材料商的催款压力,另一边承受着为开发商所垫资金如何收回的压力,作为施工方,他们也希望尽快完成这个项目。
晟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国中:我们也是为业主考虑,政府出面也是说先为老百姓着想,我们也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我们也让了步,先叫他们打个四五百万先开工,结果一直没有同意,现在谈是在谈,但是没达成什么效果。
开发商承诺6月20日开工又成空
既有施工方的让步,又有政府部门的出面协调,那么,开发商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为何迟迟不肯付款开工呢?记者来到开发商的工程部了解情况。
记者:我们就问一下这个房。
开发商负责人:我们不接受采访。
百欣花园1号楼和三号楼的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之前也多次找过开发商询问情况,基本也都是吃了闭门羹。为此,他们也找过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可是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住户们质疑,开发商究竟有没有实力开发这个项目?他们的经济适用房究竟何时才能交房?
带着这些疑问,6月11日,记者和百欣花园的部分业主来到西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反映情况。
房管局工作人员女:这个事情我们只能起到协调督促作用,我们只能做到这。
房管局工作人员男: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力,政府也没有这个责任去把他监管。
面对工作人员这样的回答,业主们说这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事。
业主王珂:之前给西安市信访办,市房管局,市建委,还有莲湖区信访办,大兴新区,这些相关的政府部门都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都得不到解决。都是一直在协调,一直在协调,但是这个协调一直没有结果。
《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细则》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交易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在业主们的要求下,西安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同意将开发商叫到一起对此事进行协商,开发商的负责人来到后,主动向业主承诺,保证在6月20号开工,于9月20日交房。
开发商负责人1:他们(房管局)是主管部门,他们都建议把我们的执照吊销了,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开发商负责人2:这个月20号开工,9月20号交房。
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虽然开发商承诺开工,但采访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很是令业主们质疑。一、已经销售完成的楼盘,为何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不能如期交工,这些资金哪里去了?二、为什么开发商的负责人在协调会上敢当着房管局工作人员的面,有如此嚣张的言论?三、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面对业主为什么能说出“没有责任监督”如此不负责任的话?而对于开发商做出的承诺,很多业主都表示不相信。
业主小眼男:我不相信,因为他们已经承诺过太多次了,大家不想看到他们口头承诺,大家想看到实际行动,在做这个事情。我们觉得他们肯定就是踢来踢去,一个字就是拖。
业主聂丽娜:我问他了,如果6月20号还开不了工怎么办,他说是,然后(开发商)梁总就说是我保证我保证,保证什么,怎么个保证法没有,我们还是不相信他说的话。
截止到6月27号,距离开发商承诺的6月20号开工已经过去了一周的时间,但百欣花园依旧有一点开工的迹象,开发商的承诺又一次落空了,面对这样不讲诚信、不负责任的企业,相关部门不该坐视不管,应该采取相应的手段,督促其履行合同,落实承诺,让经适房购房户早日搬进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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