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发布烟花爆竹购买及燃放注意事项-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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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发布烟花爆竹购买及燃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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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22:50:51
春节将至,确保市民能够过上安全、祥和的春节,福建省福州市警方发布了烟花爆竹购买及燃放安全提醒。 在福州市区,警方指定的140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请福州的市民一定要到合法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 购买时请市民们注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志和流向登记标签,包装上有注明: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代号以及“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图案。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使用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字样。且在市场上销售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都贴有防伪条形码。 警方还提醒广大群众,燃放烟花爆竹除应当按照产品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2)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3)不得采用其它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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