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5年美容美发类投诉增长四成-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湖北:2015年美容美发类投诉增长四成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3-30 09:46:51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年来,随着美容美发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之相关的消费纠纷也不断攀升。2015年湖北省工商系统12315平台共接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4058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投诉量比上年增加了41.10%,比2013年增加了67.20%,连续两年投诉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办理预付卡引发纠纷,主要表现为美容美发商家随意更改预付卡使用条款、商家经营不善歇业或转让后预付卡无法继续使用、卡内余额无法退回等;二是意外伤害引发纠纷,主要是由于部分美容美发机构不具备专业资质,未对消费者的皮肤、发质等进行测试,或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劣质产品,导致消费者皮肤过敏、灼伤、发质受损等;三是“免费体验”引发纠纷,美容机构通常以“免费体验”为名诱导消费,盯准学生、年轻女性等易骗人群,一旦消费者进店就会强迫其购买产品或办卡,否则不让消费者离店或强制收费。
目前,美容美发业经营者普遍存在不主动出具消费凭证的现象,且商家承诺的“无效退款”等往往没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这都为消费者维权、工商部门调处纠纷和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  
案例一:2015年7月30日,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其在湖北长阳县某美容院做面部敏感护理后,面部出现了白癜风。2015年3月15日,刘女士因面部过敏到长阳某美容院进行面部敏感护理,护理期间面部出现红肿痒。2015年7月27日刘女士在美容院老板陪同下到医院被确诊为白癜风。经工商部门调解,美容院赔偿刘女士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误工费、退还未使用的产品费等费用共计4.4万元。  
案例二:2014年4月26日,消费者黄女士花费909元在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某健身房办理了一张会员年卡,签订有格式合同,店员也告知开卡日期从会员第一次到店健身之日起计算。2015年4月7日,黄女士去健身房开卡,却被告知其预售期会员卡已于2014年5月1日(健身房正式开业日)自动开卡,并将于2015年5月1日到期。黄女士认为不合理,遂投诉至工商部门。经工商工作人员调查,认为该健身房在与消费者签订格式条款协议时,对涉及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如上述自动开卡的规定等)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达成协议:经营者退还消费者一年的卡费909元。同时,工商部门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健身房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三:2015年7月初,消费者赵女士来到湖北省宜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2008年经熟人介绍到一家美容院绣眉,2012年夏天按约再次前往此处进行补色,期间虽出现轻微不适但未引起注意。直到2014年9月赵女士两侧眉毛均出现明显异常的红肿和痛痒,后导致两个眉毛处,经医院诊断为“肉芽肿样病变”,虽经省内外多家正规医院医治均无法恢复容颜。消费者多次找美容院交涉,但美容院于2014年12月付给消费者3500元前期治疗费后即对其置之不理。消费者多方投诉未果,无奈找到宜昌市消协。宜昌市消协组织双方经过三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美容院按照80%的比例补偿消费者损失5.6万元。至此,一桩拖了六年的“毁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例四: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梵婕媞美容会所谎称“欧莱雅授权经销商”,通过散发欧莱雅产品宣传卡片,以免费美容、发放赠品为名,诱使消费者到美容会所,诱导或强制其消费。投诉中金额最大的是一次就被“忽悠”消费6800元,而且部分赠送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鉴于该美容会所欺诈消费者而且使用无生产日期的化妆品,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当事人全部假冒伪劣化妆品,并处罚款15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