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装修材料质量引争议 消费者获补偿13.5万元-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杭州萧山:装修材料质量引争议 消费者获补偿13.5万元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7-06-27 15:55:11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戴村所成功调解两起因同一装修材料质量存在争议而引起的消费纠纷,为两位消费者成功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
5月3日,戴村市场监管所接到一位消费者的上门投诉,称自己家装修时使用了戴村某店购买的擦色宝、着色剂,装修半个月后家中做油漆的各处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白点,而且呈越来越密集趋势。发现问题后消费者自行与经销商、厂商联系,要求赔偿其包括材料货款、工程款在内的相关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面对消费者的索赔,擦色宝和着色剂厂商以油漆工操作不当为由,不予理睬,经销商则直接闭门不见。索赔无门后消费者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上门投诉。无独有偶,在受理该投诉两天后,该所又接到一起同性质的投诉,同样的经销商,同样的消费物品,同样的木漆白点问题,对此,该所执法人员将两个消费投诉整合,联系产品经销商、厂商,组织当事四方共同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两位消费者坚持认为,擦色宝和着色剂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厂商和经销商赔偿全部的材料货款和工程款。经销商和厂商对此并不认同,认为在油漆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变量,油漆工的工艺水平高低、养护是否到位、天气冷暖等,都有可能产生消费者描述的情况,与产品质量无关。当事四方对于责任认定和补偿金额存在较大的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虽然当事四方各执己见,但没有一方提出终止调解要要求,这让调解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感到仍存在协商空间。调解人员秉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努力对事实进行细致分析,对当事各方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说动当事各方相互体谅、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两位消费者分别获赔7万元和6.5万元补偿。两位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热心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并送上锦旗。
对此,萧山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装修材料时,建议购买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没有出厂检验或质检合格证的产品;在选择商家时,要注意该商家是否证照齐全,索证索票工作是否到位;购买商品后,注意保留原始凭证,如果没有开具发票,则需保存好送货单、收货单等单据,避免口头协议;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以免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