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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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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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消字[2010]第19号 为了改善我省保险行业的消费环境,提高保险业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保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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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仲为 岁岁年年春光好、盛世又逢315。今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的2007年年主题为消费和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围绕这个年主题,陕西省消费者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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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会接到部分企业和消费者举报,反映有个别不法人员冒充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开展授牌活动,向企业收取费用。为此,我会声明: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未组织开展任何评比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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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章程》规定,省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任期届满。为了进一步加强省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理事单位和理事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省消协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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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自身建设,激励和调动全省消协组织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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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社会责任,提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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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敏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周户 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方 强 原司法厅副厅长、教授 李志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世恺 西安汽车协会秘书长、教授 张积和 原陕西省政府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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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西安市有关县(区)消费者协会、各有关人员: 省消协拟于9月初在西安召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暨陕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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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杂志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联办的唯一一份国家级消费类刊物,是全国消协人自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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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 为了鼓励和督促经营场所开办者依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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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对电商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电商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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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消字[2014]16号 关于印发落实《星级经营场所 公示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为了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和省消费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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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经营场所公示申报审核表 经 营 场所基本情 况 企业名称 简化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经营范围 地 址 经营规模 利 税 万元 电 话 邮 箱 制度建设 申报星级经营场所情况 经营场所201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