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永辉超市两门店的明虾不合格-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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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永辉超市两门店的明虾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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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08-20 10:43:06
8月16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8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共抽检332批次,其中合格327批次,不合格5批次。
永辉超市2批次明虾均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鼓楼分公司2018年5月25日购进的明虾,经初检、复检,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2018年5月27日购进的明虾,经初检、复检,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据介绍,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佳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生产的花生糕,菌落总数不合格。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诏安县安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生产的虾仁春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裕华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3日生产的番茄沙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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