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示:警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洗脑式”宣传-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示:警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洗脑式”宣传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21-07-23 16:36:07
7月21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在中小学即将迎来暑期之际,很多家长正在筹划为孩子报各种辅导班、补习班。面对琳琅满目的培训机构和价格不菲的培训费,长春市消协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洗脑式”宣传,要理性看待、慎重选择。
据该协会钟萍秘书长介绍,目前,由于校外培训机构数量众多、办学资质不一、质量良莠不齐,不仅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学生繁重的课外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利于整个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校外培训乱象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财产安全、虚假宣传、缺乏资质、焦虑营销等方面。
合同纠纷是消费者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服务缩水、不按合同约定开课、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单方变更服务协议、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等。其中,不按合同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费问题尤为突出。校外培训课程一般周期长、费用高。虽然教育部门已经作出只能提前收取3个月费用的规定,但一些培训机构常常采取“买三赠三”等方式,忽悠家长一次性缴纳较高的费用;有的还诱导家长采取分期或贷款等方式来支付,对贷款利率、风险提示却刻意隐瞒,家长稍不留神就会落入“套路贷”陷阱。
此外,虚假宣传也是备受消费者诟病、引发投诉较多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为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师资力量和虚假用户好评等。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才能进行授课,从事语数英物化生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但实际中,培训机构证照不齐、任课教师缺乏资质等问题大量存在。
当前,从公交车站、楼宇电梯等场所,到微信、短视频等网络平台,都充斥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洗脑式”宣传,铺天盖地的广告语,引发广大家长焦虑。因此,家长们抱着要么勤能补拙,要么多多益善的心思,这就中了商家焦虑营销的圈套。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钟萍秘书长提醒学生家长,不要盲目跟风为孩子报班,要主动了解国家或者教育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孩子学习成绩、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从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培养孩子创新精神、提高孩子实践能力方面,协调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让孩子度过一个更加健康和充实的暑期。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