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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发布“五一”旅游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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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18 09:01:14
省消协发布“五一”旅游消费提示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旅游广告宣传要甄别。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实信息,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消费者要保持警惕。

二、网购旅游产品多留心。网购旅游产品时,要尽量选择较知名的在线旅游网站。要认真查看网站公布的行程安排、费用所含项目、自费活动等相关信息,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同时,要留意网站指定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关旅游资质,建议前往旅行社办公场所补签旅游合同。

三、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牢记索要发票,可作为日后维权的有效凭证。选择跟团游的消费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核对好合同条款。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

四、旅游购物、餐饮要慎重。提防以虚假“打折”、“让利”为诱饵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场所就餐。

五、健康安全要保护。建议投保一份涵盖旅行期间的短期意外险。参加涉水、登山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旅游项目时,要特别加强自我防范。计划自驾游的消费者,要注意检查车况并带齐相关证件,要提早规划出游线路,详细查询出行路况、气候变化等相关信息。

六、维权意识要增强。在旅游中,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有关票据,可到消费者协会、旅游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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