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4批次蔬菜制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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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前不久,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1295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20批次。
4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厦门市集美区旺四喜餐厅购进的干黄花菜(购进日期:2021-05-19),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出值为0.88g/kg,标准规定为≤0.2g/kg;湖里区戴色琴豆制品摊销售的酸菜(购进日期:2021-04-08)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出值为1.01g/kg、湖里区方德福腌制品摊销售的酸菜(生产日期:2021-04-05)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出值为0.21g/kg,而标准规定为≤0.1g/kg;一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菜干(生产日期:2021-02-18),铅(以pb计)检出值为0.59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8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湖里区江海山水族馆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6-02)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16mg/kg、湖里区蔡金海兴蔬菜摊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5-12)铅(以pb计)检出值为0.404mg/kg,而标准规定为≤0.1mg/kg;厦门市万佳佳丽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购进的花蛤(购进日期:2021-05-15)氯霉素检出值为0.26μg/kg、思明区戴春建水产品摊销售的沙包贝(购进日期:2021-04-16)氯霉素检出值为79.3μg/kg,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厦门晟恒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海水蟹(活)(购进日期:2021-06-09)镉(以cd计)检出值为0.58mg/kg、湖里区陈争龙水产店销售的螃蟹(购进日期:2021-05-10)镉(以cd计)检出值为0.91mg/kg,而标准规定为≤0.5mg/kg;海沧区华氏佳餐厅购进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04-21),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检出值为19.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集美世茂广场店销售的云南茂谷柑(购进日期:2021-06-01),经初检和复检,其中丙溴磷检出值为0.3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2mg/kg。
6批次餐饮食品(餐饮具)不合格:集美区友境小吃店使用的饭碗(消毒日期:2021-04-26)、集美区郑嘉味小吃店使用的面碗(消毒日期:2021-04-26)、集美区冬福小吃店使用的盘子(消毒日期:2021-05-10)、海沧区味缀美餐饮店使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21-05-13),均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海沧区欣邹兵小吃店使用的盘子(消毒日期:2021-05-14),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思明区油源屋小吃店购进的马蹄(加工日期:2021-06-2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21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海沧区王子皇便利店销售的豆腐(购进日期:2021-05-1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3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1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厦门新星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省唐山市古冶西205国道北唐山利民伟艳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桃轻卡(白桃苏打口味雪糕)(生产日期:2021-01-18),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生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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