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宁达、惊涛各1批次消防器材不合格-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辽宁:宁达、惊涛各1批次消防器材不合格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10-18 14:43:20
10月16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消防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通告显示,2批次消防器材类商品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了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爆破试验等项目,标称商标为宁达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标称商标为惊涛的有衬里消防水带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已安排属地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该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消防器材应当从具有资质的消防产品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发票;要选购外观完好、标识清晰、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应急灯具类产品还应现场通电检查是否可以正常工作;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通过检验报告上的数据选购质量合格的消防产品;购买后保存好发票、合格证、说明书等产品凭证。
商品名称 标称商标 规格 标称生产者名称 主要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 情况 标准值 实测值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宁达 mfz/abc1 浙江省台州市宁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1.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2.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 严重 1.±5
2.50(厂方公布值)±3
1.-19
2.1
有衬里消防水带 惊涛 8-65-25 江苏鲸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1.爆破试验 严重 ≥2.4 mpa 1.9 mpa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