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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网红饮品的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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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21-07-05 17:46:13
夏季来临,不少年轻人喜爱在社交媒体上拍照打卡的 “泰式柠檬茶”,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6月27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泰式茶饮”等网红饮品进行专项抽检时发现,20批次样品中有15批次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针对“泰式茶饮”等网红饮品的专项整治。(据6月27日澎湃新闻报道)
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经济的宽裕,很多年轻群体尤其是学生群体非常热衷于所谓的网红茶饮,甚至不惜排队购买,一些茶饮店也成了网红“打卡地”。然而,越是生意红火,越是关乎更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等权益。如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稍有闪失,便可能酿成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切身权益的祸患。经营者必须将食品安全放到第一位,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漠视食品安全,否则既可能失去市场,更可能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
食品添加剂看似不起眼,实则对于很多食品来说至关重要,尤其像茶饮类饮料食品,更是含有多种添加剂,或者说正是一些添加剂让其看起来更鲜艳,喝起来更美味,进而成为网红。但是,如果过度使用添加剂,或者添加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就可能让美味变成 “慢性毒药”,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标准,在常用的人工合成着色剂中,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不能在茶饮料中使用;茶饮料中柠檬黄和诱惑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0.02g/kg。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色素含量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的伤害。
《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者,除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禁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行政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而且这只是监管部门专项抽查时发现的问题,可能说明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类似问题更为严重。因而,监管部门势必予以严肃追责,让这些网红茶饮店为漠视消费者权益承担沉重代价。这样方能既惩戒违规者,又警示其他经营者,让市场经营主体重视消费者权益,重视食品安全,不再一味追求网红食品的颜色和口味而过度、违规使用添加剂,也避免追求潮流的消费者沦为网红食品的“小白鼠”。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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