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高收益多是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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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实现高收益成为不少多消费者的主要投资方式,然而许多人或许并不了解,此类广告宣传的高收益率大多是忽悠人。2月23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联合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发布的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星级评价结果显示,627只结构性理财产品中,超过96%的产品实际收益低于平均预期最高收益5.8%,1/3的实际收益率为最低预期收益率。
据介绍,结构性理财产品是指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回报率通常取决于挂钩资产的表现。根据挂钩资产的属性,结构性理财产品大致可以细分为外汇挂钩类、指数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和商品挂钩类等。
据上海市消保委介绍,本次评价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对上海消费者可以购买到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进行研究,产品发行方不仅限于总部在上海的商业银行,还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区域性商业银行等。
2016年,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对2011名老年人消费支出的调查发现,约有11.30%的老年人购买过理财产品,其中有22.80%的老年人会购买银行推荐的结构化理财产品。购买结构化理财产品的老年人中,约有76.90%的人认为结构化理财产品风险较低。
评价课题组表示,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很容易让人误解。尤其是因其存在区间较大、收益结构复杂、实现概率未知、实现程度偏低、到期收益率水平整体偏低等问题,往往导致投资者高估,而其实际收益率仅为2-3%。
据统计,在预期收益率区间大于6%的8款产品中,有6款的最终收益率都只是最低收益率。其中,华侨银行的股添利2015年第17期股票挂钩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18%,预期最低收益率0,实际收益率为0。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产品预期收益率容易导致投资者误解,投资的管理过程不够透明,公开信息披露不够规范,是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而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的管理过程不透明,主要体现在不公布交易对手的信息、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不够明确,相关费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方面。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茆训诚表示,银行能否成为金融市场有效性的主导者,取决于信息是否对称,交易行为是否公正透明,但很多银行心存侥幸,想多攫取利润,因此“主动性不对称”。银行的产品不能伤害消费者,要保证消费者最低收益,不能仅有预期区间,却没有概率。他建议,银行加大力度培养理财产品设计师,设计产品时应开展压力测试,尽可能做到信息公正。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提醒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仔细辨别,不要迷信银行的广告宣传。银行在设计相关产品时也应少玩点技术,多讲点良心,对消费者负责。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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