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工商局成功处理一起网购欺诈案-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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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工商局成功处理一起网购欺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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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22:07:02
近日,丹凤县工商局成功处理一起网上购物欺诈案件,消费者被骗的2700元货款及时予以追回。 消费者陈某在淘宝网某网店看中了一款“iphone5s”手机,通过与店主交谈,得知此款手机市面价不低于3800元,但如果能按照店主要求的线下交易,可以大幅度降价。经双方在线讨价还价,最后,店主同意以2800元价格销售,但要求陈某必须向店主提供的账号汇入100元定金,其余2700元待收到商品验收后进行支付。如此低的价格让消费者陈某心动,于是按照店方提供的账号汇去100元定金。三日后,陈某收到快递员送来的手机,打开一看,果然是梦想的“iphone5s”,于是,陈某向快递公司支付了2700元。陈某将手机带回家,但无论怎么操作也不能开机,后经鉴定属假冒产品。 陈某发觉被骗,赶紧打开淘宝网查看这个网店,但该网店已在1小时前关闭。由于是线下交易,淘宝网拒绝受理陈某的投诉。由于是货到付款方式,快递员已将代收的货款缴入公司账户,快递代办点对陈某上当受骗爱莫能助。陈某在无助的情况下来到丹凤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由于被投诉的网店不在本地,按规定,陈某的投诉不能受理,但考虑到消费者的损失较大,而且被骗时间较短,12315中心人员通过分析认为,快递公司代收的2700元应该还“停留”在快递公司账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可能性还是很大,于是受理了这起被投诉人不在本地的案件。 通过与快递公司上海总部联系,执法人员向他们提供了快递单号,说明了消费者被骗情况。果然,该笔款还未向发货人及时支付,但快递公司强调,未经发货人同意,他们是不能将款退回消费者的,除非有公安机关和消费者协会相关的消费者被欺诈证明。距离快递公司向发货人支付货款的时间越来越近,一旦超过支付时间,消费者陈某的损失就再不能挽回了。 于是,12315中心工作人员赶紧帮助陈某联系公安局110中心进行报警,及时取得公安部门相关证明。随后,工作人员将公安部门证明和消费者协会关于消费者被欺诈情况说明传至快递公司上海总部,请求暂停支付代收的2700元款项。与此同时,在12315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快递公司将消费者收到的的假冒商品按照原单号予以退回。 8月5日,消费者陈某接到快递公司领款通知,被骗的2700元终于安全到达消费者陈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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