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首批28家商场景区试点7天无理由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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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早已实施,在海南三亚的线下实体店购物也将实现7天无理由退货。4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在三亚市夏日百货启动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一大型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和旅游购物点率先作出承诺。
4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共同在三亚市夏日百货启动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三亚首批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包括:夏日百货、国际购物中心、胜利广场旺豪超市、三亚市免税城、南山景区、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和22家旅游购物店。在夏日百货商场里,《三亚夏日百货无理由退换货实施办法》已悬挂在商场进门左侧最醒目的位置,旁边就是无理由退货服务台。
据介绍,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将建立无理由退货工作制度,明示无理由退货的原则,商家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及商品属性确定该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退货条件(保持完好或不影响二次销售)及有关退货流程;商家应当在实体店和官方网站上以显著的方式标明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及退货条件等,方便消费者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与此同时,商家还应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支付制度,快速和解消费争议。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商家提出退货。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商家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无理由退货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但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海南作为旅游胜地,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将进一步提升商家的诚信经营水平,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记者还了解到,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将对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商家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将指导督促商家整改完善,还将继续鼓励和引导更多商家做出无理由退货承诺。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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