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应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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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中消协表示,网约车平台不得通过评价、分享等方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
在座谈会上,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网约车安全消费的舆情报告和消费者投诉情况,消费者对网约车服务的主要意见包括平台提供的司机和车辆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司机态度不友好、司机损坏消费者财物、司机与消费者发生暴力冲突、平台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及时以及司机绕路多收费、不遵守约定、任意取消订单等。消费者代表在座谈会上谈了个人体会。
滴滴、首汽约车、神州优车、北汽集团、易到、携程等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介绍了各自平台的业务类型、审核管理、运营状况,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措施,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等情况。有关企业负责人和行业组织代表表示,将针对网约车领域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自律,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问题,参加会议的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律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现行法律规定,从入网审核、合法运营、合同内容、安全保障、信息保护、投诉处理、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平台经营者自身负有应尽的法定义务,如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与会专家还提出了加强消费者保护的对策建议。
中消协指出,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保障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中消协要求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要切实落实法定义务,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强化入网审核;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三是强化合同警示;四是强化信息保护;五是强化投诉处理。
中消协还特别强调,网约车平台应停止不符合要求的顺风车、合乘车服务,杜绝非法运营;要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控制收集范围,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防范信息泄露,不得通过评价、分享等方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防止后续服务危害公众安全;对多次被诉的司机,要区分情况加强信用惩戒,限制接单数量,实施有效管理。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司法部工交商事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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