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中消协系列消费警示三:牢记五个“不等于” 避免理财落陷阱-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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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中消协系列消费警示三:牢记五个“不等于” 避免理财落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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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7-10-25 16:17:47
中国消费者协会10月24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参加理财时不要贪图便宜,落入各种理财陷阱。
中消协提醒老年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请牢记五个“不等于”: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投资理财不等于投资发财。
老年消费者要清晰了解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一定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
同时要防范以“赠礼、返佣”等为由进行销售。买保险赠送礼品、返还佣金等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或者销售人员对赠礼进行承诺又不予兑现的,消费者要求兑现,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老年消费者还应该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投资收益的收益和流动性需求。清醒应对风险,进行多元化投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相关案例

银行存单变保单

62岁的隋女士去银行存款,一名银行工作人员热情地向她推荐储蓄型保险业务,并声称高于银行同期利息。在销售人员热情服务下,隋女士连合同都没看仔细就签字购买了保险。半年后,隋女士急需资金打算把“存款”提出来,可是却被告知要支付一笔“风险管理费”,存款不生息反而要扣钱,隋女士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提醒:保险产品不同于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更不等同于存款。老年消费者到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慎重签字,签字确认前应落实所签合同的性质,看清楚合同最后的落款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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