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主板故障不“三包” 博士视听漠视消费者遭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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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音响主板“三包”问题,约谈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公司),博士公司却未到场。
今年初,深圳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7月购入的博士家庭影院在2016年11月出现故障,厂家经检测确认系主机电路板(即主板)损坏,需更换,并要求消费者支付3500元的维修费用。
消费者认为,主板属《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主要部件,应按两年保修期予以处理。博士公司表示,规定中《实施三包的家用视听商品目录》所列举的主要部件不包括主板,该产品已过整机三包的一年保修期限,应付费维修。
今年1月10日,深圳消委会向博士公司发送《调查函》,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对方迟迟未答复。
3月29日,深圳消委会去函深圳音响行业协会,请其给出专业意见。4月13日,深圳市音响行业协会回函指出,该套音响的主板包含输入、输出组件以及主要的信号处理ic等核心部件,承担了该音响的输入输出信号处理及声音还原重放功能,属主要部件。
5月11日,深圳消委会向国家质检总局发送《查询函》,查询主板是否属于家用音频功率放大器的主要部件名称。
7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回函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实施三包的家用事情商品目录》中列举的功放管、ic、10000 μf以上大电容等主要部件大都集成于主板上,遇到相关问题时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认主板故障是否是由于功放管、ic、10000 μf以上大电容等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造成的。销售者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
8月24日,深圳消委会向博士公司发出《约谈函》,要求博士公司对其主张的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证据及证明材料。同时,并邀请博士公司于8月31日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对其主张的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的问题进行说明。但博士公司未到场,仅送来一份简单的回函且并未回答消委会调查的问题。
综合前期对博士公司的调查、监督和约谈情况,深圳市消委会表示:
第一,对博士公司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消极应对消费者组织调查的做法给予批评。
第二,法规可能滞后,技术却一直在进步。博士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理应以科学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和利来app下载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只谈法规不谈技术,只顾利益不顾责任。
第三,本次监督由个案而起,但早已成为全行业的“痛点”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将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支持消费者提起公益性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性问题的解决。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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