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假按揭骗贷 业主无法办“两证”-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开发商假按揭骗贷 业主无法办“两证”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5-30 11:20:48
近日,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虹琦花园二期10栋的蒋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因开发商前期利用公司员工名义进行购房登记备案抵押,以获取银行贷款,导致包括她在内的24户真正花钱购房的业主,12年来一直无法办理房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去年10月尽管开发商出具了证明,但因存在法律上的风险,房产部门仍无法为业主办理“两证”。
购房办不了两证
“买的房子都住了12年了,却一直办不了‘两证’,都成心病了。”5月18日,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虹琦花园业主蒋女士说起此事,一脸的无奈,“我和老伴都已年过70,身体不好,两个孩子也都在外地,真是拖不起了呀!”
蒋女士向记者介绍说,虹琦花园小区由湖北威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4年8月,她和老伴花了30多万元,在虹琦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房价为2780元/平方米。2005年5月28日,开发商交房,因无水无电,业主无法正常入住。后来开发商承诺,2006年5月完全交付使用,同时出具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单,以及国家规定的正式交房手续。交房后,二期9、10号楼的业主们在办理“两证”时发现,开发商手续不全,无法办证。
因办不了“两证”,给业主们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户口问题解决不了,因为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孩子的户口不能转入当地派出所,无法就近上学;退休人员的医保社保也办不了。
开发商向业主们承诺,今年5月18日前为业主办理房产登记备案手续。今年8月份以前,使9、10号楼达到办理“两证”的条件,并协助业主将“两证”办理下来。此后,开发商陆续将两栋楼的手续准备齐全,有的业主办理了“两证”,而蒋女士等业主在办“两证”时又遇到了新问题。
据虹琦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马主任介绍,二期9、10号两栋楼,共有48户业主,其中24户办理了房屋“两证”,其余24户至今办不了“两证”,原因就在于开发商前期借用员工名义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抵押以获取银行贷款。
骗贷坑了业主
“我们买房时根本不知情,这相当于开发商‘一房两卖’。开发商当初之所以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获取周转资金。因为开发商与员工签了售房合同后,可进行抵押登记,从银行获得贷款。”蒋女士告诉记者,她到房管部门查询,发现自己的这套房子,已登记备案在一个张姓男子的名下。
为了尽快办理“两证”,蒋女士等24名业主四处奔走,找到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能否特事特办。去年10月份,开发商专门为蒋女士等人出具了证明,交给了房管部门,结果还是失望而归,“两证”至今都没能办下来。
开发商协助解决此事的陶姓代表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努力配合解决此事,可协助找当初登记的公司员工张某回来配合更名,不过需要蒋女士出一笔费用。蒋女士担心,湖北威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名存实亡,张某也早已辞职,能不能找到张某还是问题。
5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虹琦花园小区二期业主蒋女士办不了“两证”,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其中牵涉到法律问题,建议找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获悉,对于虹琦花园小区24户业主无法办理“两证”的问题,区政府正积极协调解决。由于虹琦花园楼盘开发得比较早,开发商将资金挪用,没有将费用交给相关的验审部门,后期公司资金链断裂以致楼盘“烂尾”。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应称,这24户的初始备案登记都不是目前的业主,在当事人不到场配合的情况下,仅凭行政单方面撤销原始登记,不符合法律程序。开发商应该找来初始登记人配合撤销原始备案。如果找不来,开发商可走司法程序,申请撤销原始备案。经法院判决后,行政机关认可,便可为现业主过户办理“两证”。
业主可依法维权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律师表示,他接手代理的案件中,也曾遇到过员工配合开发企业不用交首付和月供,通过办理假按揭,开发商将房产作抵押登记后,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实现资金快速回笼,之后再将房子卖出去。房子之所以能两次办理贷款,一方面可能是开发商与银行串通,另一方面可能是银行审核不严。刘源波建议业主作为善意第三人起诉开发商及其员工。如果初始备案人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经过公告后,缺席审判。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蔡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述纠纷中,开发商湖北威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重侵害了24名购房业主的知情权,构成主观欺诈的故意,造成24名业主12年办不了“两证”的严重后果,消委会支持业主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
采访中记者获悉,早在2010年就有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开发商协助业主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并赔偿损失,但开发商称没有钱,业主虽然胜诉了,赔偿款却一直没有拿到。
5月20日,记者通过湖北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湖北威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信息,发现今年1月5日,湖北省工商局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显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该企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