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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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9月17日至20日在西安开办。省工商局副局长余智德参加培训开班仪式并讲话,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张建、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与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杨国靖到场指导培训,省消协副秘书长侯俊宝、魏和平以及全省县(区)以上消协组织秘书长和负责人等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图为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会场
本次培训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适应新时代对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消协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消协工作人员消费维权业务能力,总结交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省消协组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余智德副局长在培训开班仪式上指出,随着经济发展,消费的重点已从量的满足到质的提升,从物质商品转向服务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消协组织要把握消费新趋势,立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求,推动完善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促进商品服务提品质、创品牌,高质量服务消费者的品质需求;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及时向消费者提示可能出现的消费风险,高质量服务消费者选择信息需求;要关注消费领域新矛盾,着力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体性、根本性、制度性问题,多渠道化解消费纠纷,高质量服务消费者的维权需求。
余智德副局长强调,全省消协组织要努力创新社会监督新方法,实现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功能,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要强化约谈经营者等职责,完善投诉和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投诉解决效率;针对消费热点问题,广泛听取消费者呼声;积极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立法立规、执法检查、提案回复、价格听证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投诉信息的深入分析,建立重大投诉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监测,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余智德副局长要求全省消协组织要牢牢把握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按照中消协理事会的模式,学习借鉴我省富平县经验,依照新修订的《消保条例》,积极做好各级消保委成立工作。要集聚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建立健全与各委员单位合作机制、与新闻媒体的互动机制、与专家律师的支持机制和与行业组织的引导规范机制,依法推动我省消协组织改革,不断提高新时代我省消协组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中消报张健副总编、中消协皮小林主任和西北政法学院郭琛教授分别为培训班授课,重点讲解了新时代消协组织建设、消协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监督活动主要的监督方式和手段、新修订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解读和日常投诉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等消费日常工作重点内容,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兼顾。通过培训,使参训的全省消协主要负责人开阔了消费维权工作视野、增长了维权业务知识,收到了较好培训效果,受训学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省消协副秘书长侯俊宝主持培训并做总结讲话。要求全省消协组织以本次消协组织业务培训为契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适应新时代对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工作新要求,认真担负起履行《消法》和新《条例》赋予的公益性消费维权职责重任,积极开展工作交流,不断增强消协组织的影响力,推动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创新发展。
(文/郭 琳 图/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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