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副主任安东赴汉中、户县开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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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副主任安东赴汉中、户县开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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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4-13 09:56:00
省人大副主任安东赴汉中、户县
开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4月8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安东带领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和省工商局相关人员先后赴户县、汉中等地,就《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省工商局副局长田中智先后参加调研。汉中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魏增军,市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林华、市人大副主任杨志刚、副市长何俊杰、市人大秘书长李成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范来福、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汉中市工商局局长李建强先后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向经销商询问了解消费维权情况
安东一行实地走访了户县有关工商所和市场以及汉中市工商汉台分局劳动西路工商所、汉中世纪阳光商城和运达批发市场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所、勉县华盛超市和诸葛古镇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查阅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登记台账,详细了解了基层站所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流程,询问了举报中心受理消费投诉的情况,考察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平台建设情况。
在社区消费维权站调研
在汉中,安东充分肯定了该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取得成绩和做出的积极探索,他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调处流程,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安全放心消费。 安东一行在汉中市工商局召开立法座谈会,该市工商局李建强局长汇报了近年来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与会的12位一线工商和市场执法监管人员、人大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践,畅所欲言,纷纷对《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安东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事关全省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该法规的修订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力量,加强工作创新力度,切实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综合性平台,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面做好条例修订工作;要通过立法调研,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抑恶扬善,及时改进,切实提高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汉中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魏增军在座谈讲话时指出,汉中市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要以此次省人大立法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汉中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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