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届网络直播专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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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届网络直播专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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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3-16 17:59:28

3月14日下午,2016年陕西省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活动在西安市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新华网联合主办,首次以网络直播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深入解读一年来的消费维权工作特点,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展示消费维权队伍新形象。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新华社陕西分社社长李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张小宁、省网信办主任孙琳,以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王吉德局长、薛华书记等领导出席,省公安厅、省质量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单位领导,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经开分局,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事处,未央区明园社区代表、省消协消费教育基地的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共30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以“十大典型消费案例”、“十大消费警示”、工商及消协工作展示、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颁奖、专家在线维权、听消费者说”等作为核心内容,由《使命与荣光》、《责任与担当》、《沟通与诚信》、《共赢与发展》四个章节联袂组成。通过舞蹈、歌曲、华阴老腔、对话、访谈、沙画表演等生动的节目形式,综合提供线上线下实时互动、手机视频下载、微信精简版传播、户外全媒体联动等新媒体传播途径,首次启用无人机“战队”,带领网民俯瞰“3·15”活动现场,通过高科技手段,将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辛勤工作进行了立体的、艺术的呈现。

宣传活动上,新华社陕西分社社长李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张小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书记薛华共同启动陕西消费服务平台上线,该平台由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和新华网陕西频道联合主办,将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案例分析、维权人物、行业消费指数等最新市场动态,搭建沟通平台,引领“互联网 消费市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吉德在致辞中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工商部门、相关市场监督部门以及消协组织的神圣使命,希望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承担起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希望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希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希望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携手共治,共同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文图- 李德才)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小宁、新华社陕西分社社长李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薛华共同启动陕西消费服务平台上线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王吉德局长致辞



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颁奖仪式



华阴老腔热情助阵



沙画表演生动再现“十大典型消费案例”



空中俯瞰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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