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业年报公示将于明年1月1日启动
- |
- |
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启动,今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报送2015年度年报。
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
工商总局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并做好年报公示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明确企业年报基数,稳妥推进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工商联络员的管理,积极开展企业年报数据分析利用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10月1日以来,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后在全国实施。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2013年度报告的公示率为87.55%,2014年度报告的公示率为85.12%。从总体看,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大多数企业存续状况良好,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
- 2017-05-16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示 二手车消费谨防信息不实
- 2021-03-10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 2016-08-03苯并(a)芘超标油均产自小企业
- 2021-06-02刘蓬勃副局长主持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
- 2016-08-03“兴源”龙骨等14批次建材商品不合格
- 2016-01-08渭南卤阳湖分局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消保效能
- 2020-02-24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1-06-11食品安全宣传周 | 这回带你直播“探店”网红甜点饮品店! 陕西市场监管 今天
- 2021-03-05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2020-02-2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时期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