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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组织开展新《广告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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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9-02 09:29:57

省工商局组织开展新《广告法》培训活动

省局广告处

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8月28日上午,省工商局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组织开展了新《广告法》培训活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局处以上干部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各市级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市主要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共70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培训会由省局王吉德局长主持,省政府张小宁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张国华司长对新《广告法》进行了宣讲。下午,省局还召集省内主要媒体召开了学习贯彻新法座谈会,重点对最近一个时期我省违法广告的监测情况作了通报,并就贯彻执行新《广告法》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新《广告法》修改幅度大,涉及面广,内涵丰富。进一步完善了广告准则、广告代言制度、虚假广告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增加了对网络广告的规范、广告行业自律和公益广告的规定,广泛禁止了烟草广告,强化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新《广告法》比原法内容更加全面、要求更加严格、处罚更加严厉。贯彻实施好新《广告法》是完善现行广告法律制度,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迫切需要。

王局长在培训会上强调:下一步,全省工商系统要广泛开展新《广告法》的全员培训工作,对广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着力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水平,尽快改变相对滞后的工作现状。

王局长在座谈会上对各主要媒体提出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广告市场的严峻形势;二是要全面明确新广告法对大众传媒的特别规定;三是要切实履行带头遵法守法的示范作用。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张国华司长解读新法

省政府张小宁副秘书长讲话

省局王吉德局长主持会议

培训会现场

培训会现场

省局徐君峰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省局广告处刘寒处长在座谈会上通报情况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

媒体代表发言

媒体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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