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消保委“双十一”消费提示
网购莫冲动 下单需理性
- |
- |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已经拉开帷幕,在各大平台、商家、电商主播的持续预热宣传下,消费者也准备在今年“双十一”期间下单购物。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留心促销规则,警惕价格陷阱。
1. 选择要谨慎。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注意查看其在显著位置公示的证照信息,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诈骗钱财。
2. 消费要理性。要理性看待所谓的“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促销活动,不轻信“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促销信息,了解产品日常价格,可在不同平台与商家进行对比,同时注意按需购买,切勿盲目攀比、冲动消费。
3. 规则要看清。商家促销规则复杂繁琐,要充分了解清楚商家制定的退换货规则、预售规则、折扣规则、红包优惠券使用规则、定金退还规则等,避免因错误理解造成损失。
4. 付款要谨慎。消费者应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对通过朋友圈、微博、直播等开展的商品销售活动,不要私加微信线下交易,不接收和打开陌生人通过聊天工具等发送的不明链接或二维码,不要随便泄露个人信息及银行账号信息,防止财产损失。
5. 凭证要保留。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订单详情、促销活动宣传页面截图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
6. 维权要及时。收到货物出现问题,先立即申请退款,然后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商家客服介入调解,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应尽早拨打平台或卖家当地的“ 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
- 2017-02-13专家指导委员会
- 2016-06-01关于建立陕西省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 2019-04-17商家不提供产品说明书 赔偿2万余元
- 2017-08-03 广州:“凯腾” 泡茶壶等10款小家电上黑榜
- 2016-04-12关于在重点消费行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的通知
- 2017-05-16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示 二手车消费谨防信息不实
- 2016-01-08渭南卤阳湖分局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消保效能
- 2016-08-03“兴源”龙骨等14批次建材商品不合格
- 2016-08-03苯并(a)芘超标油均产自小企业
- 2021-11-05选择可靠平台,防范交易风险 吉林发布双11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