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五一适用”或藏价格陷阱-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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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五一适用”或藏价格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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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04-27 10:32:45
虚假宣传、价格陷阱、强制消费……五一期间参加在线旅游活动可要小心这些消费风险。4月26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福建省工商局市场处联合发布五一在线旅游服务网站监测情况及消费风险提示。
在五一节假日到来之际,福建省工商局市场处开展了在线旅游服务网站定向监测,对携程网、去哪儿网、途牛网、阿里旅行,以及福建省内在线旅游服务网站如欣欣旅游网等,进行定向监测,分析网络旅游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低价招揽暗藏陷阱
定向监测显示,部分旅游网站、淘宝商家虚标低价招揽消费者。消费者浏览旅游服务网页信息时,往往会被商家低价幌子所吸引而点击购买,到达酒店方被告知需要补齐相应差价。
监测人员在阿里旅行网“五一酒店抢先购”活动页面利来国际app首页发现,“明宇酒店集团四川7店通用2晚套票五一适用”的旅游服务产品页面顶部的标题和副标题均着重宣传“五一适用”,但在页面底部“购买须知”中的第2条第3小点中用小号字体“温馨提示”消费者,“五一适用,部分酒店补差价于前台支付”。监测人员与客服沟通具体需要补多少差价,客服并未给出统一标准,仅回复具体补差直接询问前台。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相关服务平台既然已经着重宣称低价“五一适用”,却又在页面底部小字标注需要“补差价”,从而欺骗消费者,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在选购相关旅游服务产品时,应仔细注意看清经营者的文字游戏,小心价格陷阱。
虚假宣传诱人上钩
旅游产品中主要包括交通、酒店、公寓、旅游景区等,为了吸引消费者浏览网站上宣传的信息,经营者往往会选择发布一些“火爆”“名额有限欲购从速”“仅此一天”等虚假宣传来吸引网购消费者。
监测人员4月20日在途牛网一活动页面发现“方特二期梦幻世界1日游亲子天堂,梦幻乐园,天天发班,方特生日季特价148元起,仅此3天”的宣传字样,点击进去后并未发现宣传中的148元的一日游产品,取而代之的是218元的标价和起价说明。监测人员在其他平台发现了诸多同类问题,如欣欣旅游网一款“五一约惠价1350元起”的“重庆到稻城亚丁双飞三日游”旅游产品,点击进入后发现实际价格为2700元。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消费者在网购相关旅游产品时要警惕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自费项目强制消费
部分经营者为了让旅游者在旅游时多消费,往往会选择发布一些额外需要自费的项目强制网购旅游者消费,此类强制消费行为在境外游产品中最为多见。
监测人员在携程网、去哪儿网等平台发现,一些旅游产品虽然标注“额外收费项目客人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参加”的说明,但仍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到达异地后被强制收取“自愿自费”的项目费用。如携程网一款“曼谷 芭提雅 普吉岛8日跟团游”旅游产品在页面中宣称“芭堤雅推荐自费600元,普吉岛推荐自费600元,客人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参加”,但监测人员发现有众多购买此款旅游产品的用户,在点评中评论被强制收取自费项目的费用,甚至有用户评论“领队说要么交钱要么就不要去”。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消费者在旅游时上述权利中受到限制,被要求强制消费,可以对经营者进行投诉。
福建省工商局监测人员在此次监测中还发现存在旅游捆绑购物等问题。另外,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旅行社、酒店、导游等,在消费者进行投诉后互相推诿责任。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畅享网购便利的同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宣传网页页面、签订的相关合同、购买的产品及服务的收据或发票、对相关侵权行为的录音录像等。消费者遇到侵权后,在与在线旅游服务平台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消委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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