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利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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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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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20 10:02:44
7月2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副局长余智德介绍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形势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并与省质监局、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相关领导就记者关心的问题做了解答。新华社、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等40多家中省媒体到会采访报道。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余智德副局长首先介绍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出台的背景。他指出,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同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探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今年1月25日,娄勤俭省长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试行“三证合一”。3月以来,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先后指导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等15个县区,在全省启动了“三证合一”改革。3月20日,李克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强调,“三证合一、单一号码”改革年内务必实现,为“三证合一”改革定下了时间表。5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三证合一”改革现场会,王莉霞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对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我省全面铺开。 余智德重点介绍了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他指出,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依托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将现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登记制度,改革为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审批模式。余智德从四个方面介绍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产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一是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简政放权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三是打通了长期以来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四是推进了社会共治。余智德指出,我省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由“一照三码”过渡到“一照一码”,启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促使企业、行业在社会各方监督下不断提升诚信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社会共治新格局。 余智德从四个方面对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进行了介绍。一是完善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同时,将“三证合一”改革与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进一步放宽名称、住所登记条件,改革集团登记和经营范围登记,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 余智德和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建义、省国税局征管处处长王维高、省地税局征管处处长樊迎革还就“三证合一”的具体审批模式、陕西能否适时推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在外地遇到有关部门要求提供单独的税务登记证件怎么办、质监部门如何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余智德强调,“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既涉及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和行政审批方式的创新,又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许可审批流程的再造和审批职能的整合等。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统筹解决好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高质、高效、协同推进。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细致地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安广文主持发布会

余智德副局长介绍“三整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建义回答记者提问

省国税局征管处处长王维高回答记者提问

省地税局征管处处长樊迎革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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