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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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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22:04:22

陕消字〔2015〕第4号

关于推荐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通知

各设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省物价局定于今年6月下旬召开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省消协研究决定由西安市消协推荐两名、其他市消协推荐一名消费者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
天然气价格问题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基本生活。开会时间在即,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省物价局陕价综函〔2015〕63号文的有关条件要求,于6月5日前,选定、上报参会人员,并做好听证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傅之秦 贾瑶 联系电话:029-86138434

附: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请推荐《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函》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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