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建设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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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作用,中消协分别于6月3-4日(第1期)、11-12日(第2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和吉林省长春市举办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建设工作培训会。两期培训会累计培训了来自全国各地消协组织代表170名学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同志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培训会邀请了调查统计专家、法律研究专家分别就消费调查工作、商品服务监督等与义务监督员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对学员们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会还就义务监督员建设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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