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业态消费权益保护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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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xx 通讯员傅之秦)随着金融创新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贷、众筹、p2p等新金融业态迅速扩张,消费者参与热情高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制度缺失,加之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弱,近期,机构违约问题逐渐增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呈多发趋势。为此,省消协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专家、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辛积金发布专家消费维权观点:新金融业态消费权益保护需要关注。
去年以来,尽管陕西省金融业服务水平整体有所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新《消法》实施后,全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力度逐步加大,金融知识普及面迅速扩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出于促进信用环境建设和构建和谐金融的目的,金融机构普遍重视和加强了金融服务工作,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也不同程度增强,有的金融机构还设立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专职部门。但是从全省涉及金融消费投诉的情况看,虽然没有发现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投诉集中在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方面,少部分投诉为信息披露不充分、业务操作差错、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说明个别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管理方面亟待加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需要引起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自身金融知识缺乏、对金融业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不了解,加之金融机构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也是导致消费者误解从而引发投诉的重要因素。由此而论,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管理,重视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加快梳理完善制度缺陷,更好地适应消费权益保护新形势下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
去年以来,尽管陕西省金融业服务水平整体有所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新《消法》实施后,全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力度逐步加大,金融知识普及面迅速扩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出于促进信用环境建设和构建和谐金融的目的,金融机构普遍重视和加强了金融服务工作,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也不同程度增强,有的金融机构还设立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专职部门。但是从全省涉及金融消费投诉的情况看,虽然没有发现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投诉集中在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方面,少部分投诉为信息披露不充分、业务操作差错、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说明个别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管理方面亟待加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需要引起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自身金融知识缺乏、对金融业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不了解,加之金融机构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也是导致消费者误解从而引发投诉的重要因素。由此而论,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管理,重视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加快梳理完善制度缺陷,更好地适应消费权益保护新形势下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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