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等11批次摩托车尾气排放未达标-利来app

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隆鑫”等11批次摩托车尾气排放未达标

  • |
  • |
作者:陕西省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6-10-08 11:06:23
近日,湖南省工商局公布今年第二季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隆鑫”“豪门”等12批次样品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不合格摩托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尾气排放未达标。
今年第二季度,湖南省工商局从该省郴州、娄底2个地区的19家经销单位抽检了25批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样品,合格13批次,不合格12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48%。不合格样品中,11批次为摩托车,1批次电动自行车。
不合格摩托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不符合摩托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合格电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标称电压、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11批次不合格摩托车样品标称商标涉及望龙、启达、长江、豪门、隆鑫、台铃、劲野、韩铃、豪达、田达、陆爵等品牌,1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样品标称商标为王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