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林”胶粘剂等14批次文具不合格
- |
- |
6月23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期开展了流通领域文具商品质量抽检,检测结果显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汇林”固体胶、“威豹”背提包及12批次卷笔刀。不合格卷笔刀存在的问题均为标识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
今年4月底至6月初,泉州市工商局对辖区内9个县、区市场销售的笔盒、卷笔刀、涂改制品、笔类制品、胶粘剂以及背提包等文具类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抽检依据国家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和qb/t1333-2010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因为文具的使用者主要是青少年群体,检测的项目重点倾向于化学元素的转移(铅、钡、镉、铬、砷、锑、硒、汞)、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锐利尖端、锐利边缘等安全项目。共抽检138批次样品,14批次不合格。
此次共抽检卷笔刀16批次,不合格12批次;抽检背提包1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标识标志。
标识标志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安全警示”和“执行标准”方面存在标注不符合要求或未标注的情况。13批次标识标志不合格样品中,7批次卷笔刀标注了“安全警示”标志,但不符合要求;4批次未标注“安全警示”标志;5批次标注了“执行标准”,但不符合要求。例如,卷笔刀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应设警示说明“警告!产品存在功能性的锐利尖端和/或锐利边缘,儿童须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
此外,本次共抽检胶粘剂30批次,1批次检出游离甲醛超标。该批次产品为广东省揭阳市汇林文具厂生产、安溪县凤城兴昌文具店销售的汇林牌固体胶。
据专家介绍,胶粘剂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大量甲醛作为载体。在高温的生产线中,大部分甲醛生成了胶,对人体已经没有危害,而有一小部分甲醛没有参与反应,就变成了游离甲醛。游离甲醛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具有很强的刺激性,有些人可发生过敏反应,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可疑致癌物。
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爱好(卷笔刀、5批次)、晨光(卷笔刀、6批次)、威豹(背提包)及汇林(胶粘剂)。
通过这次抽检,泉州市工商局发现,文具类商品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有缺失,给文具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了隐患。如,本次抽检的塑料文具盒产品标准中包含标志、锐利尖端、锐利边缘、跌落强度、耐温、耐压、粘合要求等项目,而这些标准仅适用于检测标注执行标准为qb/t1587-2006的商品;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仅包含标志、锐利尖端、锐利边缘3个项目。
消费提醒
标识要清晰 看看合格证
泉州市工商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文具类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看文具类商品的标识标注是否清晰,是否有详细的产品执行标准,正规的文具产品一般有商标及详细的制造厂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二是在给儿童购买文具时,既要注重外观、款式,也应留意制作工艺,不要选择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商品。
三是针对散装的信息不全的文具商品,可要求商家出示该批次商品的出厂合格证等信息。
四是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并且注意保存购物小票,以保证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
- 2016-06-03“步一”“abc”等29款童鞋不符国标
- 2016-06-08“月盛齋”等6批次粽子上黑榜
- 2016-05-314批次汽车制动衬片摩擦性能不合格
- 2016-06-12“波波龙”等34组童装不合格
- 2016-06-01“花王”儿童牙刷等32批次儿童用品不合格
- 2016-05-12“润虎”金骏眉茶叶等11批次食品不合格
- 2016-06-03“优可富”“中翼”4批次化肥不合格
- 2016-06-01“宝生园”蜂蜜等4批次食品不合格
- 2016-05-12“樱花之星”等19批次涂料不合格
- 2016-06-01“古驰”“芬迪”等30批次服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