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不合法 竹篮打水一场空
- |
- |
案例简介:2020年4月13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欧先生在全国12315投诉平台的投诉,称其4月6日在淘宝网秦岭*****店铺购买了一瓶百花蜜,到货后发现该蜂蜜包装上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且标签上涉嫌夸大该蜂蜜功效,欧先生认为该蜂蜜属三无产品,且存在虚假宣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欧先生购买蜂蜜的店铺是在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网店“凤县******直营店”,在淘宝网上销售自家产的蜂蜜,属初级农业产品,不属《食品安全法》调整。欧先生投诉该店在其网店宣传中称该蜂蜜有养生保健、清热去火、美容养颜、润肺止咳、延缓衰老等功效,涉及疾病治疗用语,情况属实,涉嫌违反《广告法》,我局已对该店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责令该店对广告宣传界面及时纠改。2021年4月16日,我局通过全国12315投诉平台对欧先生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的诉求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具体答复,并通过电话告知其处理结果。2021年4月17日,欧先生又在陕西省信访信息系统反应不服我局的答复,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三倍价款的赔偿金。我局工作人员再次通过电话联系到投诉人欧先生,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该店违反的是《广告法》,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要赔偿无法律依据。经过反复协商,欧先生退回了所购蜂蜜,表示不再要求赔偿,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本案中,该网店夸大宣传自家农产蜂蜜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而投诉人要求用《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向商家索要赔偿,无法律依据,故不能获得赔偿。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消费维权一定要合法,否则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宣传产品定要合法合规,切勿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否则违反《广告法》后得不偿失。
推荐文章
- 2021-12-08江西发布2021“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
- 2021-12-21网购音响无法七天无理由退货 上海度士公司被约谈
- 2021-12-15预付费套路多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避免长期大额预付
- 2021-12-08“铁拳”行动|上海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第七批典型案例
- 2021-12-2115万元买10年送菜服务?消保委帮老人讨回预付款
- 2021-12-16上海松江:中国黄金等黄金饰品加盟店一口价换购无具体标准
- 2021-12-21鹅绒比鸭绒好?长春消协提醒:买羽绒服当心宣传陷阱
- 2021-12-08“铁拳”行动|最高被罚210万元!海南公布市场监管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
- 2021-12-17花费299元却被安装盗版软件?上海长宁区消保委介入后获退款
- 2021-12-14加油站拆违前大搞促销?车主:我们的加油卡全成了摆设!